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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珠江水系水上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船舶驾驶员操作技术过失,无证无照营运,严重超载,违章冒险航行等种种原因,使珠江水系水上安全工作存在不稳定因素,事故仍较频繁。据统计,珠江水系四省(区)1993年共发生事故401×1/2件、死亡68人、沉船131艘、直接经济损失1646.85万元。四项安全统计指标与1992年同期相比,二降二升:事故件数下降6.74%、死亡人数下降17.07%、沉船艘数上升5.6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