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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针对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费政策存在政府单一定价、学费标准确定依据缺乏科学性和助学贷款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高等教育学费定价主体应从政府统一定价,逐步转向政府定价与学校自主定价相结合;依据基本理论,尊重中国现实,促进学费标准制定的科学化;制定贷款相关法律,建构多层次的助学贷款系统,完善贷款回收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