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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今社会已进入一个以互联网为标志的新媒体时代。由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网上涉及检察工作的话题备受关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工作必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尽快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挑战,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关键词:新媒体;检察工作;社会沟通
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提出: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要求我们的检察工作既要研究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特点,又要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既要利用新媒体向社会传送信息,又要关注社会的回应,增加舆论的“正能量”。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出的背景及意义
新媒体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讯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具体包括网站、微博、论坛、微信、手机短信、数字电视、数字杂志等,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发布式样新、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据有关报道,我国现有网民数量达6亿多人,每年接收微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即时信息总量达500多亿条,这表明新媒体交流方式已成为社会的主流,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工作的一部分,用好新媒体、增强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也成为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条件下增进检群沟通、密切检群关系、引导社会舆情的重要方式。
首先,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有利于检察机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各单位通过开通检察官方微博、论坛、微信、在线互动问答,设立检察宣传专栏、网络访谈、网站互链等方式公布检察信息,实时接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向群众提供网络维权求助和法律咨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展开对简易案件的处理,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其次,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有利于群众支持检察工作,提高检察工作效率。群众通过网络信访举报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增加了办案线索来源;对检察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便于我们及时自我敦促改正;群众的疑难困惑或不满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有利于寻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避免了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再次,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有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并及时揭露网络谣言,维护公平正义。
二、新媒体对检察机关的影响
新媒体飞速发展,不断影响和改变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网络的力量日益得到群众的重视,为检群沟通提供了多种途径和手段,对于强化检群沟通,密切检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搭建了检务公开的新平台。开通的检察微博、QQ、邮箱等在了解民意、搜集线索、发布案情、传播法治理念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拉近了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开辟了检察宣传的新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检察工作信息、专题报道、典型宣传等,能更清晰、直观、立体地展现检察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可以及时回应群众心声和诉求,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检群联系。拓宽了舆论引导的新途径。新媒体以其开放性、多元性、平等性和互动性,成为社会舆论引导点的有力竞争者,弥补了传统媒体传播特点单向式的不足,利于检察机关了解民情、汇集民智、解决民怨、引导事态进程。营造了接受监督的新环境。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播时空制约,舆论的形成逐渐多样化、全民化,为社会公众宣泄情绪和表达意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通过检察机关门户网站网上举报、网上直播、征求意见、受理中心等栏目设置,将检察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新媒体给检察工作创造了机遇,同时也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执法公信力和与新媒体社会沟通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检察机关只有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转变执法观念,才能提高与各类媒体沟通的能力。当前检察机关在新媒体时代下社会沟通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思想观念重视不够。对新媒体网络的监督普遍认识不足,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对负面信息的危害估计不足,网上的小问题也可能引起大风波。能力建设重视不够。不少干警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新媒体发展环境,缺乏对现代信息条件下新媒体沟通工作的学习和了解,缺少应对网络舆情的学习培训,应对网络舆情常力不从心、顾此失彼。队伍建设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技术检测手段,发现网络舆情不及时,造成信息不透明,应对措施启动滞后。
三、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的几点措施
1.强化新媒体时代沟通技术支撑
要继续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集民意收集、检务公开、舆情应对为一体的平台。首先,重视检察院网站的建立和维护,提高网站的利用率,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介绍检察机关性质、职能和有关工作流程,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开展的重要工作及成果,充分展示检察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其次,尽快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明确检务公开的范围、方式,通过检务公开平台,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检察业务、检察制度建设情况提供便捷的服务通道。最后,积极开设网民诉求通道,尽快建立完善检务微博、微信平台,努力将其打造成群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的便利通道,对涉及检察机关在执法工作方式、作风方面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吸纳网络民意,真诚回应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
2.加强检察人员媒体素养的培育
一是要积极引进新媒体应用人才,夯实提高新媒体应用能力的人才基础,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提高应对新媒体社会沟通的专业能力。二是要加强网络技术的教育培训。力争每位检察干警都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独立收发电子邮件、使用qq进行交流,并倡导年轻干警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应用技术,努力提升全院干警新媒体技术应用水平。
3.完善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尽快成立涉检舆情领导小组,将应对舆情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健全学习培训机制,上级院要将网络舆情的应对纳入业务培训范围,坚持定期进行新媒体相关知识和网络应用技术的学习和研究;三是建立舆情应对协调机制。明确舆情应对、引导各阶段的责任,主动与党委、政府的网络舆情部门加强联系,形成舆论快速回应的责任机制。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准确分析研判网络舆情,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认真执行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制定网络舆情引导工作预案。
4.增强主动性,合理利用新媒体推进检察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基层检察院要充分了解网络特点,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收集辨别网络舆论中有价值的信息,将网络、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打造成老百姓参与反腐倡廉不容忽视的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为检察工作的开展凝聚舆论合力。目前,我国新媒体参与者人数众多,互动性强,检察机关要善于利用这一传播优势,积极宣传检察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及社会成效,努力回应民众关切,有效引导舆论走向,凝聚各方力量,为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检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关键词:新媒体;检察工作;社会沟通
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提出: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要求我们的检察工作既要研究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特点,又要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既要利用新媒体向社会传送信息,又要关注社会的回应,增加舆论的“正能量”。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出的背景及意义
新媒体是相对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讯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具体包括网站、微博、论坛、微信、手机短信、数字电视、数字杂志等,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发布式样新、社会影响力强等特点。据有关报道,我国现有网民数量达6亿多人,每年接收微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即时信息总量达500多亿条,这表明新媒体交流方式已成为社会的主流,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工作的一部分,用好新媒体、增强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也成为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条件下增进检群沟通、密切检群关系、引导社会舆情的重要方式。
首先,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有利于检察机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各单位通过开通检察官方微博、论坛、微信、在线互动问答,设立检察宣传专栏、网络访谈、网站互链等方式公布检察信息,实时接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向群众提供网络维权求助和法律咨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展开对简易案件的处理,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其次,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有利于群众支持检察工作,提高检察工作效率。群众通过网络信访举报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增加了办案线索来源;对检察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便于我们及时自我敦促改正;群众的疑难困惑或不满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有利于寻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避免了不和谐因素的产生。再次,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有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并及时揭露网络谣言,维护公平正义。
二、新媒体对检察机关的影响
新媒体飞速发展,不断影响和改变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网络的力量日益得到群众的重视,为检群沟通提供了多种途径和手段,对于强化检群沟通,密切检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搭建了检务公开的新平台。开通的检察微博、QQ、邮箱等在了解民意、搜集线索、发布案情、传播法治理念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拉近了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方便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开辟了检察宣传的新领域。及时、准确发布检察工作信息、专题报道、典型宣传等,能更清晰、直观、立体地展现检察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形象,可以及时回应群众心声和诉求,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检群联系。拓宽了舆论引导的新途径。新媒体以其开放性、多元性、平等性和互动性,成为社会舆论引导点的有力竞争者,弥补了传统媒体传播特点单向式的不足,利于检察机关了解民情、汇集民智、解决民怨、引导事态进程。营造了接受监督的新环境。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播时空制约,舆论的形成逐渐多样化、全民化,为社会公众宣泄情绪和表达意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通过检察机关门户网站网上举报、网上直播、征求意见、受理中心等栏目设置,将检察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新媒体给检察工作创造了机遇,同时也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执法公信力和与新媒体社会沟通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检察机关只有不断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转变执法观念,才能提高与各类媒体沟通的能力。当前检察机关在新媒体时代下社会沟通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思想观念重视不够。对新媒体网络的监督普遍认识不足,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对负面信息的危害估计不足,网上的小问题也可能引起大风波。能力建设重视不够。不少干警的思想观念跟不上新媒体发展环境,缺乏对现代信息条件下新媒体沟通工作的学习和了解,缺少应对网络舆情的学习培训,应对网络舆情常力不从心、顾此失彼。队伍建设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技术检测手段,发现网络舆情不及时,造成信息不透明,应对措施启动滞后。
三、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的几点措施
1.强化新媒体时代沟通技术支撑
要继续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集民意收集、检务公开、舆情应对为一体的平台。首先,重视检察院网站的建立和维护,提高网站的利用率,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介绍检察机关性质、职能和有关工作流程,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开展的重要工作及成果,充分展示检察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其次,尽快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明确检务公开的范围、方式,通过检务公开平台,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检察业务、检察制度建设情况提供便捷的服务通道。最后,积极开设网民诉求通道,尽快建立完善检务微博、微信平台,努力将其打造成群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的便利通道,对涉及检察机关在执法工作方式、作风方面的问题要积极主动吸纳网络民意,真诚回应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
2.加强检察人员媒体素养的培育
一是要积极引进新媒体应用人才,夯实提高新媒体应用能力的人才基础,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提高应对新媒体社会沟通的专业能力。二是要加强网络技术的教育培训。力争每位检察干警都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独立收发电子邮件、使用qq进行交流,并倡导年轻干警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应用技术,努力提升全院干警新媒体技术应用水平。
3.完善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尽快成立涉检舆情领导小组,将应对舆情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健全学习培训机制,上级院要将网络舆情的应对纳入业务培训范围,坚持定期进行新媒体相关知识和网络应用技术的学习和研究;三是建立舆情应对协调机制。明确舆情应对、引导各阶段的责任,主动与党委、政府的网络舆情部门加强联系,形成舆论快速回应的责任机制。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准确分析研判网络舆情,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认真执行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制定网络舆情引导工作预案。
4.增强主动性,合理利用新媒体推进检察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基层检察院要充分了解网络特点,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收集辨别网络舆论中有价值的信息,将网络、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打造成老百姓参与反腐倡廉不容忽视的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为检察工作的开展凝聚舆论合力。目前,我国新媒体参与者人数众多,互动性强,检察机关要善于利用这一传播优势,积极宣传检察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及社会成效,努力回应民众关切,有效引导舆论走向,凝聚各方力量,为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检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