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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要求,从2011年起,国家污染减排考核工作将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新增氨氮和氮氧化物(NOX两项指标)。介绍了污水处理厂削减COD、氨氮两项指标,提出污水处理厂具体核查内容、形式以及核查的基本要点,在核查污水处理厂的水量、水质、运行记录、中控系统等方面的基础上,分析判断污水处理厂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真正实现污染物削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