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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发[201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全市城市建设管理重点项目推进计划(2012年至2013年)》(以下简称《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实施《重点项目推进计划》是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