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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环境整治,实现“拆、建、管”有机结合。拆:积极探索出被全市推广的“自行拆、协帮拆、强制拆”工作模式,制定“关于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查处违法建设通告》,采取“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定期公示,重点督查,按时销账”的二十字工作方针。2006年全区拆除违法建设1511处、124万平方米,提前完成北京市下达的786处、79.3万平方米的上账拆违工作任务。建:及时恢复拆后地容地貌,还地干民。2006年区委、区政府投资5000万元,对42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后的土地进行了绿化改造和硬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