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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央职官制度继承了前此演变数百年至隋基本定型的三省六部制,其中尚书省是唐代中央行政执行部门,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一职官设置对唐及其以后各代的制度皆有深远影响。吏部尚书作为吏部长官,其地位不同寻常,在仕途中多与宰相有重要关系,随政局变化,政治制度发生变化,更多吏部尚书担任者的仕途衰退期亦反映了其职权与地位的衰退,这与唐代政治制度的演变有内在的联系。吏部尚书职掌在法理上虽并无根本性变化,但职能发挥却与前期有所不同,呈式微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