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地方性法规文本的统计分析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融入地方立法的过程中,呈现出逐年递增、区域差异明显、主题集中、整体融入与部分融入相结合等特点.同时,也存在法规接纳能力不足以及导向性、保障性不强等问题.因此,必须增强法治教育和德治教育,坚持价值内容的次序性,充分发挥目的条款的价值宣示功能、原则条款的概括指引功能、规则条款的刚性约束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地方立法全过程中,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提升地方的良法善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