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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农业类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问题频繁出现,这不仅严重地影响农业类上市公司健康发展,还极大的损害到了投资者的利益。本文以备受关注的农业上市公司典型代表H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分别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监管体系、外部监督机构和公司治理角度等方面提出改善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
1.引言
近年,我国上市农业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着诸多问题,财务造假事件时有发生。投资者进行投资时,是将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作为其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定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企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吸引投资者投资。然而,发生的诸多农业类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信息的事件,严重损害了上市农业公司声誉,使得投资者对于农业公司失去投资的信心,这些负面的消息制约着上市农业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农业上市公司H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为H公司及其他农业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启示。
2.中国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深交所将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从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来看,深交所公布农业类上市公司中,获得A级别的数量最少,B级别的数量最多,其次是C级别和D级别。从数据看,评级为合格以下农业类上市公司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可见上市公司中,农业类的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偏低。再分析H公司评级结果(见表1),可见2013年到2019年H公司评级结果分别为B、C、D、C、D、D、D。近七年就有四次不合格,作为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典型代表,该公司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披露问题。
3.案例分析——以H公司为例
3.1 H公司事件简介
H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水产养殖、加工、贸易、海上运输的企业。这几年因为其存货“扇贝跑路”的事件引发热议,备受资本市场关注。在2014年和2017年H公司都遭受了存货异常导致全年利润亏损的现象。事件发生后,H公司并未及时进行披露,信息的滞后损害了使得投资者蒙受损失。2019年H公司又称公司扇贝大量死亡,使公司发生重大存货减值风险。这几次事件都对市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3.2 H公司主要事件回顾
(1)2014年10月14日,H公司申请暂停交易。10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宣称由于气候原因,养殖扇贝的海域遭受了异常冷水团的灾害,公司在秋季定期存量抽检时发现扇贝库存异常。随后,公司对扇贝存货进行核销和减值处理,导致2014年全年巨亏了11.9亿元。
证监会对此次行为发布了警示函,其认为H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问题。2015年深监所也对H公司行为做了处罚决定。
(2)2018年1月,H公司再次对外宣称发生了扇贝死亡事件。此次是由于上年气候原因导致降水减少,影响了扇贝的养殖,再加上海水温度异常,扇贝大量死亡。这一系列事件使H公司2017年营业业绩由盈转亏,亏损了7.23亿元。2018年2月9日,证监会对H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原因是怀疑H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存在重大信息虚假披露问题。
(3)2019年11月11日,H公司再一次發布公告,对外宣称在秋季定期检测中发现底播扇贝出现了大比例死亡。部分海域扇贝死亡率高达80%以上,存货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3.3事件引发的市场反应
2014年的事件发生后,市场反应十分激烈。市场上投资者纷纷抛售H公司的股票,导致H公司的股价下跌。2014年10月13日,是H公司第一次发生扇贝减值事件前一天,每股股价为15.46元。事发后的第10天股价跌至12.1元,与事发前一天的股价相比,跌幅达21%,投资者损失惨重。2018年事件的市场反应更加剧烈,事件发生后的第10天,股价下跌了47%,股价由事件发生日的前一天(2018年1月30日)的7.73元跌至4.06元,投资者遭受更加严重的损失。在第三次H公司事件发生日前一天(2019年11月11日)收盘时,每股股价为3元。股价连跌后,在19日有所回弹,到21日升至2.72元。此时,与事件发生的前一日的股价相比,股价跌幅为9.33%,此次事件股价跌幅并不明显。因此本文主要针对2014年和2018年的事件进行分析。
3.4 H公司信息披露主要问题
(1)信息披露不及时
早在2014年事件中,H公司就存在严重而明显的不及时进行重大信息披露的问题。公司从2014年9月5日开始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时间持续28天。期间,公司发现异常现象但却未进行披露。直到10月12日盘点结束后的三天,H公司才发布停牌警示公告,并且公司在全部盘点结束后的半个月才披露该事件对当年利润的影响。因信息滞后,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极大损失。
在2018年事件中,H公司提升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在盘点期间发现异常就立刻对外宣告,并且在盘点结束后及时公布存货的情况。但在2018年1月初之前,H公司已知2017年全年业绩背离了原本预测的业绩,而且出入较大。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本来应该在两天内公布,可是其却推迟至1月31日才进行披露。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披露的滞后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2)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低
H公司虽然每年都会对存货盘点的情况进行披露,但是每次只公开抽检的时间、地点和抽测结果。并未详细披露公众想了解的抽测采用的方法,如何筛选抽测点,测量的标准等信息。除此之外,H公司公布的抽测结果的信息也仅有文字描述,没有具体数据做支持。可以看出H公司虽然发布了大量公告,但是披露的信息不仅内容简单且多有重复。 2019年,H公司共收到9次问询函和关注函。证监会要求其说明原因及补充说明风险情况等。虽然H公司看似都积极回复了关注函,但实则并无本质答案,可见其披露内容有效性低,股民、市场与深交所的疑问并没有得到解决。
(3)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H公司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发生亏损,但H公司利用生物性存货难以计量和检测、易受自然灾害影响,虚报了存货情况。这导致了H公司发布的财务报表严重的偏离了业绩的真实性。2016年H公司在披露的财务报表中,少记了营业外支出和成本项目,导致利润虚增了1.3亿元,占当期对外发布的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H公司竟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了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了损失范围。这操作导致报表上虚减了2.8亿元的利润,占当期所对外发布的利润总额的39%。
(4)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根据H公司2013-2019年的年度报告,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缺乏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及改进措施。不仅如此,公司每一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的格式和内容也基本一致。H公司给出的结论基本都是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的问题。但通过深入研究发现,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风险评估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健全、监督环境严重缺失等方面,H公司存在著严重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却从未在其公布的自我评价报告中提到。
4.H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原因
4.1行业特殊性
由于农业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使得这类企业在信息披露中出现问题。
存货易受自然因素影响且审计难度大。农林牧渔行业产品生长周期一般较长,且极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这就成为H公司自身经营不善、违规披露信息的借口。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考虑到审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审计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也很难对存货进行全部监盘。
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可转回。根据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给予恢复,并且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H公司因扇贝死亡而计提的大额减值准备,由于后期可以转回,为其后期进行盈余管理、调节利润做铺垫。
行业生产经营、交易特点。很多农业企业的交易对象分散且不固定,与农户的大多数交易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所以难以核实此类交易的存在性,且难以衡量交易中具体的数量和金额,审计单位不具备完善的实施条件。
4.2公司治理环境问题
根据H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可知H公司内部股权集中度过高。前几大股东均为镇级集体企业,且管理层也多为当地基层干部。另一方面,第四大股东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长,所有者与管理者的界限不清。以上说明H公司的管理权过于集中,管理层极大可能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操纵公司利润就变得更加方便。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失效,且其他投资者无法通过有效的管控体系来规避风险。在监督缺失的情况下,难以及时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披露。
4.3监管功能缺失及信息违规处罚力度不足
自2014年H公司事件发生后,一直未能有足够的证据证实H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扇贝存货减值事件在这几年间一再上演雷同剧情,可见监管功能缺失。直到2018年证监会通过调用我国的北斗导航系统进行调查,才拿到了H公司27条采捕船这两年来的航行记录。经调查发现,H公司财报登记的面积与实际养殖面积存在严重不一致。在历时17个月的调查后,H公司涉嫌内部控制缺陷、财务严重造假、违规信息披露等问题才被证监会证实。即使如此,在4个月后H公司再次爆出扇贝大比例死亡问题。说明此前的惩罚力度太小,不符合现在的资本环境,不足以让公司反思,再次上演雷同的剧情。
5.提高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得对策建议
5.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相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应更为严格。尤其像H公司这样的农业公司,生产经营有着较大的不可估计性和不确定性,更应该真实、及时、完整、有效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因此需要对公司的披露模式和内容进行规范,使得上市公司能够真实、完整地对外提供会计信息。会计准则应该强制要求农业类上市公司在报告的附注中单独列报消耗性生物资产。对重大信息更应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相关且可靠的会计信息。
5.2加强监管力度
近年,我国的国家监管较为完善,而社会市场监管的力度较弱。我国应在更加完善国家监督的前提下,大力鼓励社会监督,尽快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将社会力量运用起来。此外,我国在证券市场上的处罚通常是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我国应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民事处罚的力度。通过加强监管能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且发现问题后必须对违规企业进行追责。第一,要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以遏制违法行为。当违法成本变高,企业才会有所收敛。第二,惩罚主体涉及面广。不仅要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有关部门还要对中介机构进行处罚。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会计事务所的资质审,并且加大对事务所违规操作、舞弊的惩罚力度。
5.3强化公司内部治理体制
优化内控体系。优化内控体系,确保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质量。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有助于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监管。另外H公司应对公司组织结构加以完善。公司应适度分权,完善职责分配。此外,公司各个业务流程也应具体规范和有效执行。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股权结构也应适当分散,股东持股比例均衡有利于公司内部制衡和监管,不相容的职务要分离、避免两权合一。中小投资者也可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公司指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1]谷立娜,吴涛.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监管问题研究——以“獐子岛”为例[J].中国农业会计,2020,(9):31-35.
作者简介:蒙飞虹(1994.12-),女,瑶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学生,职称:助理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专硕(财务方向)。
关键词:农业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
1.引言
近年,我国上市农业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着诸多问题,财务造假事件时有发生。投资者进行投资时,是将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作为其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定期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企业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吸引投资者投资。然而,发生的诸多农业类上市公司违规披露信息的事件,严重损害了上市农业公司声誉,使得投资者对于农业公司失去投资的信心,这些负面的消息制约着上市农业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农业上市公司H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分析,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为H公司及其他农业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启示。
2.中国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深交所将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从信息披露质量考评结果来看,深交所公布农业类上市公司中,获得A级别的数量最少,B级别的数量最多,其次是C级别和D级别。从数据看,评级为合格以下农业类上市公司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可见上市公司中,农业类的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偏低。再分析H公司评级结果(见表1),可见2013年到2019年H公司评级结果分别为B、C、D、C、D、D、D。近七年就有四次不合格,作为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典型代表,该公司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披露问题。
3.案例分析——以H公司为例
3.1 H公司事件简介
H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水产养殖、加工、贸易、海上运输的企业。这几年因为其存货“扇贝跑路”的事件引发热议,备受资本市场关注。在2014年和2017年H公司都遭受了存货异常导致全年利润亏损的现象。事件发生后,H公司并未及时进行披露,信息的滞后损害了使得投资者蒙受损失。2019年H公司又称公司扇贝大量死亡,使公司发生重大存货减值风险。这几次事件都对市场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3.2 H公司主要事件回顾
(1)2014年10月14日,H公司申请暂停交易。10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宣称由于气候原因,养殖扇贝的海域遭受了异常冷水团的灾害,公司在秋季定期存量抽检时发现扇贝库存异常。随后,公司对扇贝存货进行核销和减值处理,导致2014年全年巨亏了11.9亿元。
证监会对此次行为发布了警示函,其认为H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问题。2015年深监所也对H公司行为做了处罚决定。
(2)2018年1月,H公司再次对外宣称发生了扇贝死亡事件。此次是由于上年气候原因导致降水减少,影响了扇贝的养殖,再加上海水温度异常,扇贝大量死亡。这一系列事件使H公司2017年营业业绩由盈转亏,亏损了7.23亿元。2018年2月9日,证监会对H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原因是怀疑H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存在重大信息虚假披露问题。
(3)2019年11月11日,H公司再一次發布公告,对外宣称在秋季定期检测中发现底播扇贝出现了大比例死亡。部分海域扇贝死亡率高达80%以上,存货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3.3事件引发的市场反应
2014年的事件发生后,市场反应十分激烈。市场上投资者纷纷抛售H公司的股票,导致H公司的股价下跌。2014年10月13日,是H公司第一次发生扇贝减值事件前一天,每股股价为15.46元。事发后的第10天股价跌至12.1元,与事发前一天的股价相比,跌幅达21%,投资者损失惨重。2018年事件的市场反应更加剧烈,事件发生后的第10天,股价下跌了47%,股价由事件发生日的前一天(2018年1月30日)的7.73元跌至4.06元,投资者遭受更加严重的损失。在第三次H公司事件发生日前一天(2019年11月11日)收盘时,每股股价为3元。股价连跌后,在19日有所回弹,到21日升至2.72元。此时,与事件发生的前一日的股价相比,股价跌幅为9.33%,此次事件股价跌幅并不明显。因此本文主要针对2014年和2018年的事件进行分析。
3.4 H公司信息披露主要问题
(1)信息披露不及时
早在2014年事件中,H公司就存在严重而明显的不及时进行重大信息披露的问题。公司从2014年9月5日开始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时间持续28天。期间,公司发现异常现象但却未进行披露。直到10月12日盘点结束后的三天,H公司才发布停牌警示公告,并且公司在全部盘点结束后的半个月才披露该事件对当年利润的影响。因信息滞后,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极大损失。
在2018年事件中,H公司提升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司在盘点期间发现异常就立刻对外宣告,并且在盘点结束后及时公布存货的情况。但在2018年1月初之前,H公司已知2017年全年业绩背离了原本预测的业绩,而且出入较大。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本来应该在两天内公布,可是其却推迟至1月31日才进行披露。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披露的滞后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2)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低
H公司虽然每年都会对存货盘点的情况进行披露,但是每次只公开抽检的时间、地点和抽测结果。并未详细披露公众想了解的抽测采用的方法,如何筛选抽测点,测量的标准等信息。除此之外,H公司公布的抽测结果的信息也仅有文字描述,没有具体数据做支持。可以看出H公司虽然发布了大量公告,但是披露的信息不仅内容简单且多有重复。 2019年,H公司共收到9次问询函和关注函。证监会要求其说明原因及补充说明风险情况等。虽然H公司看似都积极回复了关注函,但实则并无本质答案,可见其披露内容有效性低,股民、市场与深交所的疑问并没有得到解决。
(3)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H公司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发生亏损,但H公司利用生物性存货难以计量和检测、易受自然灾害影响,虚报了存货情况。这导致了H公司发布的财务报表严重的偏离了业绩的真实性。2016年H公司在披露的财务报表中,少记了营业外支出和成本项目,导致利润虚增了1.3亿元,占当期对外发布的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H公司竟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了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了损失范围。这操作导致报表上虚减了2.8亿元的利润,占当期所对外发布的利润总额的39%。
(4)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不高
根据H公司2013-2019年的年度报告,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缺乏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及改进措施。不仅如此,公司每一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的格式和内容也基本一致。H公司给出的结论基本都是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的问题。但通过深入研究发现,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风险评估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健全、监督环境严重缺失等方面,H公司存在著严重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却从未在其公布的自我评价报告中提到。
4.H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原因
4.1行业特殊性
由于农业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使得这类企业在信息披露中出现问题。
存货易受自然因素影响且审计难度大。农林牧渔行业产品生长周期一般较长,且极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这就成为H公司自身经营不善、违规披露信息的借口。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考虑到审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审计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也很难对存货进行全部监盘。
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可转回。根据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规定,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应给予恢复,并且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H公司因扇贝死亡而计提的大额减值准备,由于后期可以转回,为其后期进行盈余管理、调节利润做铺垫。
行业生产经营、交易特点。很多农业企业的交易对象分散且不固定,与农户的大多数交易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所以难以核实此类交易的存在性,且难以衡量交易中具体的数量和金额,审计单位不具备完善的实施条件。
4.2公司治理环境问题
根据H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可知H公司内部股权集中度过高。前几大股东均为镇级集体企业,且管理层也多为当地基层干部。另一方面,第四大股东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长,所有者与管理者的界限不清。以上说明H公司的管理权过于集中,管理层极大可能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操纵公司利润就变得更加方便。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失效,且其他投资者无法通过有效的管控体系来规避风险。在监督缺失的情况下,难以及时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披露。
4.3监管功能缺失及信息违规处罚力度不足
自2014年H公司事件发生后,一直未能有足够的证据证实H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扇贝存货减值事件在这几年间一再上演雷同剧情,可见监管功能缺失。直到2018年证监会通过调用我国的北斗导航系统进行调查,才拿到了H公司27条采捕船这两年来的航行记录。经调查发现,H公司财报登记的面积与实际养殖面积存在严重不一致。在历时17个月的调查后,H公司涉嫌内部控制缺陷、财务严重造假、违规信息披露等问题才被证监会证实。即使如此,在4个月后H公司再次爆出扇贝大比例死亡问题。说明此前的惩罚力度太小,不符合现在的资本环境,不足以让公司反思,再次上演雷同的剧情。
5.提高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得对策建议
5.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相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相关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应更为严格。尤其像H公司这样的农业公司,生产经营有着较大的不可估计性和不确定性,更应该真实、及时、完整、有效的进行会计信息披露。因此需要对公司的披露模式和内容进行规范,使得上市公司能够真实、完整地对外提供会计信息。会计准则应该强制要求农业类上市公司在报告的附注中单独列报消耗性生物资产。对重大信息更应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及时、全面、相关且可靠的会计信息。
5.2加强监管力度
近年,我国的国家监管较为完善,而社会市场监管的力度较弱。我国应在更加完善国家监督的前提下,大力鼓励社会监督,尽快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将社会力量运用起来。此外,我国在证券市场上的处罚通常是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我国应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民事处罚的力度。通过加强监管能及时发现违规问题,并且发现问题后必须对违规企业进行追责。第一,要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以遏制违法行为。当违法成本变高,企业才会有所收敛。第二,惩罚主体涉及面广。不仅要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有关部门还要对中介机构进行处罚。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会计事务所的资质审,并且加大对事务所违规操作、舞弊的惩罚力度。
5.3强化公司内部治理体制
优化内控体系。优化内控体系,确保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质量。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有助于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监管。另外H公司应对公司组织结构加以完善。公司应适度分权,完善职责分配。此外,公司各个业务流程也应具体规范和有效执行。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股权结构也应适当分散,股东持股比例均衡有利于公司内部制衡和监管,不相容的职务要分离、避免两权合一。中小投资者也可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公司指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
参考文献:
[1]谷立娜,吴涛.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监管问题研究——以“獐子岛”为例[J].中国农业会计,2020,(9):31-35.
作者简介:蒙飞虹(1994.12-),女,瑶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学生,职称:助理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专硕(财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