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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这是反腐领域的一个重大新闻。“院士”是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学术称号,在公众看来,院士不仅是某一领域的顶尖人才,也应是恪守道德、谨遵法律的典范。所以,当“院士贪腐”这样的事情出现时,公众难免惊愕。与此同时,大家也在反思,是什么原因让学术这片净土变得不干净。
百亿课题
集“运动员”“裁判员”角色于一身
1962年出生的李宁于1982年大学毕业,2007年当选为院士,堪称“罕见速度”。他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同样重大:“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0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立项,投资约200亿元。而李宁长期担任这一业内公认“航母级”科研项目的副总工程师。
李宁团队曾创造了多项世界和全国“第一”:如世界最大的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不可否认,他对科研进步的贡献卓著,成就斐然。”一位来自中国农大的同事说。
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在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宁包揽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
同一时期,李宁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宁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业内人士透露,身兼“运动员”“裁判员”双重角色与一身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此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正是通过“空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宁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无锡等地。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宁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该公司屡屡参与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检索论文库发现,李宁共刊发核心以上期刊论文500余篇。以“中国养殖可持续发展”等课题名义刊发的论文中,济普霖公司名列参与者。据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宁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300万元。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宁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年十分“流行”。“名义上是有利于课题的专业性、延续性,实际上,便于开票报账也是重要目的”。
密集发布
科研经费腐败掀开“冰山一角”
李宁案掀开了科研经费腐败的“冰山一角”。
就在李宁被依法批捕的消息传出6天之后,2014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再度抛出重磅消息:教育部近日组织召开了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对30所直属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利用关联公司贪污945万余元,便是其中一例。
2014年1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此前,生于1962年的陈英旭是成功的大学教授,既担任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又是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他拿到的重大课题科研经费高达数亿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利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变现非法占为己有,两家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英旭的博士生。
另一起典型案例是,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冒领68万元。
2014年2月9日,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因借用他人身份证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冒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经费68万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此外,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弄虚作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也在圈内引起不小轰动。
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二人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简历显示:李澎涛,1964年4月出生,医学博士,北京中醫药大学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基础研究学术带头人。王新月,1956年4月出生,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系李澎涛之妻。
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李澎涛、王新月承担的“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李澎涛、王新月被依法批捕。
净土失守
科研经费管理存诸多制度漏洞
事实上,科研经费管理混乱早非疥癣之疾。此前,关于科研腐败的报道也不时见诸报端。
教育专家认为,科研项目属于“稀缺资源”,自然是社会资源越多,甚至“级别”和“待遇”越高的高校教师越容易获得重大项目。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经费开销的随意性太大,通过入股甚至直接成立企业“瓜分”科研经费在不少地方已成了一种“潜规则”。
我们不禁要问,被称为象牙塔、殿堂,笼罩着“只求真理,远离人间烟火”光环的科研院所,为何难逃腐败的魔爪?科研经费为什么成了个人的“提款机”和“唐僧肉”?
不少师生认为,李宁案不仅仅涉及个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诸多的制度性漏洞。
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在高等院校教职工收入偏低的背景下,经费结余是校方默许的额外收入。”有高校负责人表示。
与李宁类似,在此次被曝光的教授套现经费案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同样是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总负责人的便利,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业内人士指出,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外协公司”竟没有一条专门的规范,甚至未要求课题负责人开办的关联企业“回避”。
一位科研人员说,当前,科学界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评价科学家的标准不是看其学术水平、业界口碑,而是看其是否能吸引和占有大量资金,由此也造就了一些“科学家富豪”。由于缺少公平专业的评估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获得经费不择手段。“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损失和污点”。
专家认为,应尽快改革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要遏制“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科研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
百亿课题
集“运动员”“裁判员”角色于一身
1962年出生的李宁于1982年大学毕业,2007年当选为院士,堪称“罕见速度”。他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同样重大:“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0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立项,投资约200亿元。而李宁长期担任这一业内公认“航母级”科研项目的副总工程师。
李宁团队曾创造了多项世界和全国“第一”:如世界最大的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不可否认,他对科研进步的贡献卓著,成就斐然。”一位来自中国农大的同事说。
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在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宁包揽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
同一时期,李宁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宁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业内人士透露,身兼“运动员”“裁判员”双重角色与一身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此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正是通过“空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宁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无锡等地。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宁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该公司屡屡参与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检索论文库发现,李宁共刊发核心以上期刊论文500余篇。以“中国养殖可持续发展”等课题名义刊发的论文中,济普霖公司名列参与者。据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宁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300万元。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宁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年十分“流行”。“名义上是有利于课题的专业性、延续性,实际上,便于开票报账也是重要目的”。
密集发布
科研经费腐败掀开“冰山一角”
李宁案掀开了科研经费腐败的“冰山一角”。
就在李宁被依法批捕的消息传出6天之后,2014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再度抛出重磅消息:教育部近日组织召开了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对30所直属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利用关联公司贪污945万余元,便是其中一例。
2014年1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此前,生于1962年的陈英旭是成功的大学教授,既担任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又是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他拿到的重大课题科研经费高达数亿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利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变现非法占为己有,两家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英旭的博士生。
另一起典型案例是,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冒领68万元。
2014年2月9日,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因借用他人身份证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冒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经费68万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此外,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弄虚作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案,也在圈内引起不小轰动。
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二人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简历显示:李澎涛,1964年4月出生,医学博士,北京中醫药大学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基础研究学术带头人。王新月,1956年4月出生,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系李澎涛之妻。
审计署2012年4月审计发现,李澎涛、王新月承担的“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有关课题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李澎涛、王新月被依法批捕。
净土失守
科研经费管理存诸多制度漏洞
事实上,科研经费管理混乱早非疥癣之疾。此前,关于科研腐败的报道也不时见诸报端。
教育专家认为,科研项目属于“稀缺资源”,自然是社会资源越多,甚至“级别”和“待遇”越高的高校教师越容易获得重大项目。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经费开销的随意性太大,通过入股甚至直接成立企业“瓜分”科研经费在不少地方已成了一种“潜规则”。
我们不禁要问,被称为象牙塔、殿堂,笼罩着“只求真理,远离人间烟火”光环的科研院所,为何难逃腐败的魔爪?科研经费为什么成了个人的“提款机”和“唐僧肉”?
不少师生认为,李宁案不仅仅涉及个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诸多的制度性漏洞。
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在高等院校教职工收入偏低的背景下,经费结余是校方默许的额外收入。”有高校负责人表示。
与李宁类似,在此次被曝光的教授套现经费案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同样是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总负责人的便利,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业内人士指出,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外协公司”竟没有一条专门的规范,甚至未要求课题负责人开办的关联企业“回避”。
一位科研人员说,当前,科学界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评价科学家的标准不是看其学术水平、业界口碑,而是看其是否能吸引和占有大量资金,由此也造就了一些“科学家富豪”。由于缺少公平专业的评估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获得经费不择手段。“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损失和污点”。
专家认为,应尽快改革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和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项目形成机制,加快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项目审批权及管理权的社会监督。要遏制“只管拨钱,而对效果不闻不问”的做法,整合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力量,确保科研经费公开、透明、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