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楚政办函[2018]6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6]3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省政府综合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