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活动。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使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性资金或者政府融资资金达到本级政府规定数额的建设项目,使用国家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获得政府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