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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政办发[2014]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文物局、市民防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地震局关于建立北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