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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的朝鲜核问题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制定了一个新的共同文件,经有关各方政府批准,已于10月3日正式公布实施。
成果重大,落实是关键
仔细分析这份定名为《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的文件可以看出,它准确地抓住了朝鲜核问题的实质,均衡地反映了有关各方的关切和要求,就关键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极具操作性的、可以验证的行动内容、步骤和时限。
例如,文件规定,朝鲜将对现有核设施进行以废弃为目标的去功能化。作为第一步,它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宁边三处核设施去功能化,并在同一时间对其全部核计划进行完整、准确申报,并承诺不进行核扩散。作为对等行动,美、日将采取具体措施改善美朝、美日双边关系,向实现全面外交关系迈进,同时有关方将向朝鲜提供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与人道主义援助,六方外长将适时在北京举行会议。毫无疑问,如果这个文件内容能得到切实落实,旨在以和平方式、可验证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六方会谈将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朝鲜半岛无核化进程将进入关键性的新阶段。
但是,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由各方郑重承诺的共同文件,越是关键和重要,其执行的好与坏所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也就愈加重大、深远。换言之,如果在落实“9·19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中,有关各方中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里采取规定的行动,都将会给经过艰辛努力刚刚开始建立起的脆弱的初步信赖关系以致命打击,使迄今为止六方会谈积累的成果轰然倒塌。
现在强调这一点不是没有意义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产生一个好的共同文件固然值得庆贺,但文件的生命和价值却在于执行和落实。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朝鲜核问题被提出以来,曾先后产生多个与此相关的国际文件,这些文件内容都很好,但其历史命运似乎都不太妙。1992年1月20日朝鲜、韩国双方总理曾签署并于同年2月19日换文生效一份共同文件《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宣布:“北南双方皆不试验、制造、生产、接受、保存、储藏、配备、使用核武器”等等。这个文件写得虽好,但未能得到遵守,在2003年5月12日被公开宣布无效。1994年10月24日,朝美签署关于朝核问题的《框架协议》,朝鲜冻结其核计划,美国负责用10年时间为朝修建2座轻水核电站。后来这个协议双方都未能切实执行,否则就不会产生第二次朝核危机。为解决朝核问题并建立东亚和平机制,1997至1999年间中、朝、韩、美曾举行多次四方会谈,并达成多项协议,但均未落实。2005年9月第四轮六方会谈结束时通过了“9·19共同声明”,共同承诺维护朝鲜半岛无核化,但一年后朝鲜即进行了核试验。今年2月,第五轮六方会谈通过“2·13共同文件”,规定30天和60天各方应该采取的行动,但这个时间表被无情地打破了,3个月后才得到初步执行。
回顾这些历史,人们只能希望这次通过的《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共同文件不会重蹈覆辙。
“三步走”,挑战依旧
任何一项经谈判达成的妥协文件都有其与生俱来的特性,即措辞含浑,留有空白,为各方作自己的解释留有空间。
例如,“10·3共同文件”称,“朝同意对一切现有核设施进行以废弃为目标的去功能化”。若单纯从字面上来看,这句话至少有这样一些地方可能产生歧义:文本中“现有核设施”,可以释为“现有”是指文件制定之当时,此后才有的核设施则不在此列;文中所称“去功能化”可做极宽泛解释:去掉一颗螺丝钉和整个拆除都可称为“去功能化”,而且并未对是否可逆做出明确规定;又例如,文件规定美国“根据朝行动履行其对朝承诺”,这就把朝鲜行动价值的评定权给了美国,并由美国自行决定是否和何时履行承诺。
此外,不论是“10·3共同文件”,还是此前的“2·13共同文件”,都把朝鲜限时去功能化的范围限定为“宁边核设施”,而宁边以外的核设施尚未提及。
以上内容,都可能衍生出不同的解读。但愿有关各方秉承多赢的宗旨,对此做善意解读,不要节外生枝。
最为重要的是,迄今为止所有涉朝共同文件都未提及朝鲜已经制成的核材料、核武器怎么处理,实际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自从朝鲜核问题被提出以来,人们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是分两步走,即冻结核计划,废弃核设施。在2006年10月以前,这“两步走”的思路是现实的和有效的,完成“两步走”即可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然而,2006年10月朝鲜进行核试验并宣布自己是“堂堂有核国家”以后,若仍坚持并致力于维护朝鲜半岛无核化,则必须完成三项工作,亦即“三步走”:冻结核计划,废弃核设施,销毁核武器。
朝鲜有核后,其战略重心已从“制核”转移到“拥核”,故冻结计划和废弃核设施已成为朝鲜可以舍弃的东西,朝鲜有意用这种合弃换取政治、外交、安全、经济诸方面的实际利益。这就是最近—个阶段六方会谈看起来进展较为顺利的原因。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迄今为止产生的几个共同文件并未触及维护朝鲜半岛无核化的核心问题,即销毁朝鲜的核材料和已制成的核武器。因此,即使现有文件规定的所有措施都已落实,也只是完成了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前期工作,决定事情成败的关键任务仍在后面。
具体来说,在“10·3共同文件”通过以后,最大考验是朝鲜是否能在文件规定的“2007年12月31日前对其全部核计划进行完整、准确申报”。这里的关键词有三个,“12月31日前”“全部核计划”“完整、准确申报”。假如该文件得到完全落实,下一步考验则是可能的“第三阶段行动”,即对宁边及其他地方的核设施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假如这一步也顺利完成,最后的考验则是朝鲜是否放弃其已制成的核武器及核材料。
坦率地说,只要上述任何一项考验未能顺利克服,朝鲜核问题都有可能回到原点,问题的前景就不能排除四种虽非必然但绝对可能的选择。即:一、和平解决。六方会谈顺利推进,朝鲜最终弃核,其他各方给以相应补偿,实现多赢;二、久拖不决。有关方面诚意缺失,寻找借口使会谈处于生死不辨、时续时断状态,事情不了了之;三、武力解决。美国突然发现朝鲜失信,或对谈判失去耐心,调整政策纠集多国或自己单独对朝鲜进行武力打击;四、朝美媾和。朝鲜向美承诺不搞核扩散,不继续制造核武器,弃除远程导弹,与美结成战略伙伴,以此换取美国承认它是核国家,保存现有核武器。
第一和第三种可能选择能够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而第二、第四种可能选择却使半岛无核化遭到彻底破坏,其中尤以第四种危害最严重。
上述四种可能选择对各方利益不一,故各有其首选,但唯有第一种即谈判和平解决是各方均可接受的多赢局面,故大家都支持六方会谈继续下去。但任何一个具有智慧的头脑都不会把某种选择定为“唯一”选择,而次优选择则成为对各方政治智慧和决断能力的重大考验。目前,在核扩散问题上存在的绥靖主义和机会主义则是正确选择的大敌。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
成果重大,落实是关键
仔细分析这份定名为《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的文件可以看出,它准确地抓住了朝鲜核问题的实质,均衡地反映了有关各方的关切和要求,就关键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极具操作性的、可以验证的行动内容、步骤和时限。
例如,文件规定,朝鲜将对现有核设施进行以废弃为目标的去功能化。作为第一步,它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宁边三处核设施去功能化,并在同一时间对其全部核计划进行完整、准确申报,并承诺不进行核扩散。作为对等行动,美、日将采取具体措施改善美朝、美日双边关系,向实现全面外交关系迈进,同时有关方将向朝鲜提供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与人道主义援助,六方外长将适时在北京举行会议。毫无疑问,如果这个文件内容能得到切实落实,旨在以和平方式、可验证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六方会谈将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朝鲜半岛无核化进程将进入关键性的新阶段。
但是,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由各方郑重承诺的共同文件,越是关键和重要,其执行的好与坏所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也就愈加重大、深远。换言之,如果在落实“9·19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中,有关各方中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里采取规定的行动,都将会给经过艰辛努力刚刚开始建立起的脆弱的初步信赖关系以致命打击,使迄今为止六方会谈积累的成果轰然倒塌。
现在强调这一点不是没有意义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产生一个好的共同文件固然值得庆贺,但文件的生命和价值却在于执行和落实。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朝鲜核问题被提出以来,曾先后产生多个与此相关的国际文件,这些文件内容都很好,但其历史命运似乎都不太妙。1992年1月20日朝鲜、韩国双方总理曾签署并于同年2月19日换文生效一份共同文件《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宣布:“北南双方皆不试验、制造、生产、接受、保存、储藏、配备、使用核武器”等等。这个文件写得虽好,但未能得到遵守,在2003年5月12日被公开宣布无效。1994年10月24日,朝美签署关于朝核问题的《框架协议》,朝鲜冻结其核计划,美国负责用10年时间为朝修建2座轻水核电站。后来这个协议双方都未能切实执行,否则就不会产生第二次朝核危机。为解决朝核问题并建立东亚和平机制,1997至1999年间中、朝、韩、美曾举行多次四方会谈,并达成多项协议,但均未落实。2005年9月第四轮六方会谈结束时通过了“9·19共同声明”,共同承诺维护朝鲜半岛无核化,但一年后朝鲜即进行了核试验。今年2月,第五轮六方会谈通过“2·13共同文件”,规定30天和60天各方应该采取的行动,但这个时间表被无情地打破了,3个月后才得到初步执行。
回顾这些历史,人们只能希望这次通过的《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共同文件不会重蹈覆辙。
“三步走”,挑战依旧
任何一项经谈判达成的妥协文件都有其与生俱来的特性,即措辞含浑,留有空白,为各方作自己的解释留有空间。
例如,“10·3共同文件”称,“朝同意对一切现有核设施进行以废弃为目标的去功能化”。若单纯从字面上来看,这句话至少有这样一些地方可能产生歧义:文本中“现有核设施”,可以释为“现有”是指文件制定之当时,此后才有的核设施则不在此列;文中所称“去功能化”可做极宽泛解释:去掉一颗螺丝钉和整个拆除都可称为“去功能化”,而且并未对是否可逆做出明确规定;又例如,文件规定美国“根据朝行动履行其对朝承诺”,这就把朝鲜行动价值的评定权给了美国,并由美国自行决定是否和何时履行承诺。
此外,不论是“10·3共同文件”,还是此前的“2·13共同文件”,都把朝鲜限时去功能化的范围限定为“宁边核设施”,而宁边以外的核设施尚未提及。
以上内容,都可能衍生出不同的解读。但愿有关各方秉承多赢的宗旨,对此做善意解读,不要节外生枝。
最为重要的是,迄今为止所有涉朝共同文件都未提及朝鲜已经制成的核材料、核武器怎么处理,实际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自从朝鲜核问题被提出以来,人们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是分两步走,即冻结核计划,废弃核设施。在2006年10月以前,这“两步走”的思路是现实的和有效的,完成“两步走”即可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然而,2006年10月朝鲜进行核试验并宣布自己是“堂堂有核国家”以后,若仍坚持并致力于维护朝鲜半岛无核化,则必须完成三项工作,亦即“三步走”:冻结核计划,废弃核设施,销毁核武器。
朝鲜有核后,其战略重心已从“制核”转移到“拥核”,故冻结计划和废弃核设施已成为朝鲜可以舍弃的东西,朝鲜有意用这种合弃换取政治、外交、安全、经济诸方面的实际利益。这就是最近—个阶段六方会谈看起来进展较为顺利的原因。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迄今为止产生的几个共同文件并未触及维护朝鲜半岛无核化的核心问题,即销毁朝鲜的核材料和已制成的核武器。因此,即使现有文件规定的所有措施都已落实,也只是完成了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前期工作,决定事情成败的关键任务仍在后面。
具体来说,在“10·3共同文件”通过以后,最大考验是朝鲜是否能在文件规定的“2007年12月31日前对其全部核计划进行完整、准确申报”。这里的关键词有三个,“12月31日前”“全部核计划”“完整、准确申报”。假如该文件得到完全落实,下一步考验则是可能的“第三阶段行动”,即对宁边及其他地方的核设施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假如这一步也顺利完成,最后的考验则是朝鲜是否放弃其已制成的核武器及核材料。
坦率地说,只要上述任何一项考验未能顺利克服,朝鲜核问题都有可能回到原点,问题的前景就不能排除四种虽非必然但绝对可能的选择。即:一、和平解决。六方会谈顺利推进,朝鲜最终弃核,其他各方给以相应补偿,实现多赢;二、久拖不决。有关方面诚意缺失,寻找借口使会谈处于生死不辨、时续时断状态,事情不了了之;三、武力解决。美国突然发现朝鲜失信,或对谈判失去耐心,调整政策纠集多国或自己单独对朝鲜进行武力打击;四、朝美媾和。朝鲜向美承诺不搞核扩散,不继续制造核武器,弃除远程导弹,与美结成战略伙伴,以此换取美国承认它是核国家,保存现有核武器。
第一和第三种可能选择能够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而第二、第四种可能选择却使半岛无核化遭到彻底破坏,其中尤以第四种危害最严重。
上述四种可能选择对各方利益不一,故各有其首选,但唯有第一种即谈判和平解决是各方均可接受的多赢局面,故大家都支持六方会谈继续下去。但任何一个具有智慧的头脑都不会把某种选择定为“唯一”选择,而次优选择则成为对各方政治智慧和决断能力的重大考验。目前,在核扩散问题上存在的绥靖主义和机会主义则是正确选择的大敌。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