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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并不缺少艺术展示的场所,从美术馆、艺术中心到画廊,但缺乏的是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些基础设施是方方面面的,包括好的工作方式,持续和专业的态度和研究资源的积累等等。录像局的初衷,并不是要用一项新的工作来对所有这些问题做反射性的回应,但是我们开始做录像局的时候就意识到这些现有的问题,所以希望我们能够实施一个与之不同的模式。
这个模式,首先是缩小工作范围,我们不想做十件事情,只想做一件事情,也就是说录像局的工作任务是很单一的。但是在做这一件事情的过程中,因为需要让这件事情更加准确、全面,一件事情其实很快就延伸出一百件事,这是很自然的。因此我们工作的速度并不快:用一个月的时间整理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和个人资料,两个月做一次活动和艺术家讲座。北京和广州的录像局共同进行整理工作,每两月一次的档案开幕也设在两个城市的同一天进行。
然后就是建立一种可以持续的制度,有严格遵循的规律对于机构来说很重要,而且这种规律的执行,是可以检验出一个机构的性格和身份的。录像局和每一位收录的艺术家或者和他们的代理画廊,就每一个作品签订一份合同。这就像房东给住户写的合同,但不同的是,租房协议或许90%的文字都会是关于住户不能做什么的,而我们的合同大部分的文字都是关于录像局不能做什么的,也就是严格的使用被归档资料的准则。
录像局收录的方式是把艺术家的整套作品都归档,这样做的原因首先是回避策展人式的对作品筛选,而且完整的作品收录能够对研究艺术家的创作轨迹提供更充分的资料。我们按照我们设定的信息框架来把每一个作品归档、入表格、把录像做成出版物一般的DVD实体。在我们整理的信息里,观众可以看到录像作品完整的视频,如果是多频装置录像可以看到作品的现场记录和各个频道的视频;还可以从我们整理的文本、图片中了解到这个作品基本的创作信息,像年代、录像的格式、布展要求、草图、作品陈述、作品曾经参加过什么展览……录像局里没有奇观式展示,每一次档案开幕的基本陈列是不变的:一个大投影、供公众使用的几台电视机、摆放文档资料的大桌、放DVD的书架。但是像我之前所说的,录像局的开始并不是要开设一个项目去回应我们所了解的现有艺术系统的问题,真正让我们开展工作的动机还是更加自私的个人兴趣,也就是说除了工作的方式之外,工作中的内容也能让我们得到个人的满足感。录像局的三位创始人陈侗、朱加和我都在从事和录像有关的艺术创作。而当中陈侗更是有最早在中国开始做非盈利机构的经验。或许从外部看来,这种依靠个人投入、个人理想主义而开始的空间会很难持续,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样恰恰具备了可持续性最好的条件,因为它不受商业和官僚系统的影响。而且你在录像局看到的物理空间和器材都不是最本质的,最本质的是录像局所建立的工作方式。当然艺术工作和实践永远都是在不确定之中行进,但可以确定的就是录像局的这种档案收集的图书馆式的工作性质,必须在漫长的时间积累当中才能体现出价值,这一点我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对于未来的工作,我认为最大的难度在于,在慢慢建立了庞大的资料库之后,怎么鼓励大家对它们的使用,这里包括普遍人群和特定艺术圈人群。似乎在国内人们很少有使用图书馆的习惯,大部分能去社区公共图书馆里面坐上一整天的人可能是为了打发时间的老年人。这当中自然有科技的原因,很多信息都可以在网上被消费,还有图书馆资源贫乏的原因,可是当中也包含了大众消极的姿态,主动查找资料、主动获取知识的人群很少。当然“录像艺术”对于大众来说并不是需要被普及的领域,我也从不期望录像局会像三里屯的盗版DVD店那样热闹,这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我希望能有更多的学生能来查阅资料。因为我想国内还没有哪个院校有那么系统的关于录像艺术的整理。在最近的几次录像局里的活动,我很高兴从观众中慢慢看到一些变化,来档案开幕的观众已经开始习惯了录像局不变的展示方式,所以能够把注意力从展示转移到实际的档案内容上面,开幕上有了更多的主动播放和翻阅。对于艺术圈的人群,今后除了在日常使用之外,我们还希望能够设立一些鼓励研究工作的机制,比如对从事研究录像艺术的工作者提供帮助,设立研究和论文基金等等。
这个模式,首先是缩小工作范围,我们不想做十件事情,只想做一件事情,也就是说录像局的工作任务是很单一的。但是在做这一件事情的过程中,因为需要让这件事情更加准确、全面,一件事情其实很快就延伸出一百件事,这是很自然的。因此我们工作的速度并不快:用一个月的时间整理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和个人资料,两个月做一次活动和艺术家讲座。北京和广州的录像局共同进行整理工作,每两月一次的档案开幕也设在两个城市的同一天进行。
然后就是建立一种可以持续的制度,有严格遵循的规律对于机构来说很重要,而且这种规律的执行,是可以检验出一个机构的性格和身份的。录像局和每一位收录的艺术家或者和他们的代理画廊,就每一个作品签订一份合同。这就像房东给住户写的合同,但不同的是,租房协议或许90%的文字都会是关于住户不能做什么的,而我们的合同大部分的文字都是关于录像局不能做什么的,也就是严格的使用被归档资料的准则。
录像局收录的方式是把艺术家的整套作品都归档,这样做的原因首先是回避策展人式的对作品筛选,而且完整的作品收录能够对研究艺术家的创作轨迹提供更充分的资料。我们按照我们设定的信息框架来把每一个作品归档、入表格、把录像做成出版物一般的DVD实体。在我们整理的信息里,观众可以看到录像作品完整的视频,如果是多频装置录像可以看到作品的现场记录和各个频道的视频;还可以从我们整理的文本、图片中了解到这个作品基本的创作信息,像年代、录像的格式、布展要求、草图、作品陈述、作品曾经参加过什么展览……录像局里没有奇观式展示,每一次档案开幕的基本陈列是不变的:一个大投影、供公众使用的几台电视机、摆放文档资料的大桌、放DVD的书架。但是像我之前所说的,录像局的开始并不是要开设一个项目去回应我们所了解的现有艺术系统的问题,真正让我们开展工作的动机还是更加自私的个人兴趣,也就是说除了工作的方式之外,工作中的内容也能让我们得到个人的满足感。录像局的三位创始人陈侗、朱加和我都在从事和录像有关的艺术创作。而当中陈侗更是有最早在中国开始做非盈利机构的经验。或许从外部看来,这种依靠个人投入、个人理想主义而开始的空间会很难持续,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样恰恰具备了可持续性最好的条件,因为它不受商业和官僚系统的影响。而且你在录像局看到的物理空间和器材都不是最本质的,最本质的是录像局所建立的工作方式。当然艺术工作和实践永远都是在不确定之中行进,但可以确定的就是录像局的这种档案收集的图书馆式的工作性质,必须在漫长的时间积累当中才能体现出价值,这一点我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对于未来的工作,我认为最大的难度在于,在慢慢建立了庞大的资料库之后,怎么鼓励大家对它们的使用,这里包括普遍人群和特定艺术圈人群。似乎在国内人们很少有使用图书馆的习惯,大部分能去社区公共图书馆里面坐上一整天的人可能是为了打发时间的老年人。这当中自然有科技的原因,很多信息都可以在网上被消费,还有图书馆资源贫乏的原因,可是当中也包含了大众消极的姿态,主动查找资料、主动获取知识的人群很少。当然“录像艺术”对于大众来说并不是需要被普及的领域,我也从不期望录像局会像三里屯的盗版DVD店那样热闹,这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但是我希望能有更多的学生能来查阅资料。因为我想国内还没有哪个院校有那么系统的关于录像艺术的整理。在最近的几次录像局里的活动,我很高兴从观众中慢慢看到一些变化,来档案开幕的观众已经开始习惯了录像局不变的展示方式,所以能够把注意力从展示转移到实际的档案内容上面,开幕上有了更多的主动播放和翻阅。对于艺术圈的人群,今后除了在日常使用之外,我们还希望能够设立一些鼓励研究工作的机制,比如对从事研究录像艺术的工作者提供帮助,设立研究和论文基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