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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8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38-0295-01
一、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概念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在一定范围内所有部门消费的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等各种能源的总和,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某区域相关行政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对该区域(如省、市行政区或非行政区)所规定的能源消费总量的最大值不可突破。其主要针对化石能源消费。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分别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和6.15万亿千瓦时左右。《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各省(区、市)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主要途径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关键是要降低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十二五”规划确定我国GDP增速控制在7%以上,意味着我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要降到0.5以下,2015年才能将总能耗控制在40亿吨标煤左右。降低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主要途径,一是依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二是依靠节能技术进步。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实现经济结构轻型化,以及对行业、区域、企业实施“总量控制、增量限制、存量节约”三个方面来降低能源消费总量。一是继续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二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以替代燃煤等化石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调整和优化存量,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遏制高耗能行业低水平盲目扩张,对能源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
(二)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一是加强技术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向社会推广一批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及装备,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二是加快推进节能重点工程和专项工程,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余热利用、能量优化、电机系统节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示范工程(推广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能效领跑者计划、合同能源管理等多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实施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强化污水治理等多项专项工程。
三、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一)落实分解目标责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存量优化和新增非化石能源确定年度新增能源指标,确定年度目标。对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居民消费等分解指标,将目标层层分解。强化地方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主管领导问责制、约谈制等,落实奖惩制度。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对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进行考核。
(二)完善节能市场机制。一是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对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等进行定期公布。二是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条件下,节能量交易可实现区域之间、省(市)之間、企业之间能源消费总量的协调和平衡,启动节能量交易的相关研究工作,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市进行试点。三是建立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修订能效标识管理办法,扩大能效标识的产品的管理范围,制定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节能认证的产品的范围,把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
(三)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一是价格政策,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要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制定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二是财税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实施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三是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建立节能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领域。
四、部分省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做法借鉴
(一)上海市
上海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重在对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分解,区域内的用能大户是能耗总量控制的重点管控对象。
1、将全市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分为三块:一是全市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施工业、公共机构(不含卫生、教育)、卫生、教育、旅游、商业、金融、电信、农业等11个行业内的主要用能大户;二是全市居民生活;三是除居民生活及上述行业内主要用能大户以外的。
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参照 “十二五”期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按照“责任共担、区别对待”以及“总量控制与能效提升相互衔接”等原则,结合各部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情况制定,并分解下达各区县和各相关领域。
3、重点控制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用能量较大的行业,对发展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区目标分解适度从紧。
(二)河南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关情况
河南省2012年出台《“十二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试行)》及《河南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细则(试行)》提出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管理机制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纳入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和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的职责,建立省、市、县三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体系,加强工作力量。
2、逐级分解控制目标。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分解落实机制相衔接,将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和重点领域及重点用能单位。
3、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制定实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根据分解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改造等削减能源消费存量措施,逐年分配各地能源消费总量预算指标,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个人想法
一、人口总量的控制。人是消耗能源的主体,继续我国的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质是非常必要的。地球的资源和能源紧张就是因为人口的绝对数量太大,而地球再也没有新大陆,负荷太大,资源有限。太空探索又太遥远。就是要坚持节制人口的既定国策。
二、城市的总量控制,一个雷同而低效的城市占有的土地和能源,耗费的资源是太大太大。据大数据显示,我国现阶段建筑耗能达总能耗的三份之一。故新城区的立项尤其要慎重。
三、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用能机构,用能大户节能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非常重要的,还要配有常态化的检查制度。全民的节能意识要逐步完善,要用好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
四、落后产能的立项。我国是计划经济为先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何有大量的调结构压力,有那么多的落后产能要调整。这值得深思。
一、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概念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在一定范围内所有部门消费的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等各种能源的总和,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某区域相关行政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对该区域(如省、市行政区或非行政区)所规定的能源消费总量的最大值不可突破。其主要针对化石能源消费。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分别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和6.15万亿千瓦时左右。《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各省(区、市)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主要途径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关键是要降低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十二五”规划确定我国GDP增速控制在7%以上,意味着我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要降到0.5以下,2015年才能将总能耗控制在40亿吨标煤左右。降低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的主要途径,一是依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二是依靠节能技术进步。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实现经济结构轻型化,以及对行业、区域、企业实施“总量控制、增量限制、存量节约”三个方面来降低能源消费总量。一是继续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二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以替代燃煤等化石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调整和优化存量,按照“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遏制高耗能行业低水平盲目扩张,对能源消费总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
(二)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一是加强技术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向社会推广一批重大节能低碳技术及装备,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二是加快推进节能重点工程和专项工程,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余热利用、能量优化、电机系统节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示范工程(推广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能效领跑者计划、合同能源管理等多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实施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强化污水治理等多项专项工程。
三、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一)落实分解目标责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存量优化和新增非化石能源确定年度新增能源指标,确定年度目标。对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居民消费等分解指标,将目标层层分解。强化地方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主管领导问责制、约谈制等,落实奖惩制度。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对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要领导人进行考核。
(二)完善节能市场机制。一是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对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等进行定期公布。二是建立节能量交易制度,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条件下,节能量交易可实现区域之间、省(市)之間、企业之间能源消费总量的协调和平衡,启动节能量交易的相关研究工作,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市进行试点。三是建立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修订能效标识管理办法,扩大能效标识的产品的管理范围,制定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节能认证的产品的范围,把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
(三)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一是价格政策,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要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制定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二是财税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的资金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实施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三是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建立节能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领域。
四、部分省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做法借鉴
(一)上海市
上海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重在对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的分解,区域内的用能大户是能耗总量控制的重点管控对象。
1、将全市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分为三块:一是全市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施工业、公共机构(不含卫生、教育)、卫生、教育、旅游、商业、金融、电信、农业等11个行业内的主要用能大户;二是全市居民生活;三是除居民生活及上述行业内主要用能大户以外的。
2、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参照 “十二五”期间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按照“责任共担、区别对待”以及“总量控制与能效提升相互衔接”等原则,结合各部门、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情况制定,并分解下达各区县和各相关领域。
3、重点控制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用能量较大的行业,对发展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区目标分解适度从紧。
(二)河南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关情况
河南省2012年出台《“十二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试行)》及《河南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细则(试行)》提出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并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管理机制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纳入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和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的职责,建立省、市、县三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体系,加强工作力量。
2、逐级分解控制目标。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分解落实机制相衔接,将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和重点领域及重点用能单位。
3、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制定实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根据分解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改造等削减能源消费存量措施,逐年分配各地能源消费总量预算指标,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个人想法
一、人口总量的控制。人是消耗能源的主体,继续我国的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质是非常必要的。地球的资源和能源紧张就是因为人口的绝对数量太大,而地球再也没有新大陆,负荷太大,资源有限。太空探索又太遥远。就是要坚持节制人口的既定国策。
二、城市的总量控制,一个雷同而低效的城市占有的土地和能源,耗费的资源是太大太大。据大数据显示,我国现阶段建筑耗能达总能耗的三份之一。故新城区的立项尤其要慎重。
三、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用能机构,用能大户节能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非常重要的,还要配有常态化的检查制度。全民的节能意识要逐步完善,要用好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
四、落后产能的立项。我国是计划经济为先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何有大量的调结构压力,有那么多的落后产能要调整。这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