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体育公共服务客体是指有体育健身、体育休闲娱乐需求并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的全体社会成员,意即体育公共服务的对象。在体育公共服务客体与主体之间,除了存在着需求与供给关系外,还存在着竞争与合作关系。我国公众在享有参与权、监督权和信息知情权的同时,也需要履行自觉遵守体育法规,加强体育伦理道德修养和爱护体育公共场地、设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