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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机系统的历史组合类型为尺度,把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自动化社会(信息社会)是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历史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多序列的发展着的系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标准进行研究和划分。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社会历史的划分既有按历史唯物主义的“五分法”,也有按其他标准进行划分的“二分法”和“三分法”。“三分法”有多种,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人——机系统的历史组合类型为尺度,把社会历史划分为三类社会。这种划分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把三类社会的划分当作“资产阶级的货色”拒之门外,不利于正确认识科技革命的作用和实质,有碍于我们对科技革命采取正确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