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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省泰兴市水务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2012年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由该局牵头组织实施的规范性文件6件。对因部分管理职能发生变化或执行文件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泰兴市城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泰兴市乡镇区域供水工程拆迁清障补偿办法》2件文件提出修订建议,对《泰兴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废止建议,其余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