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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来,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屡见不鲜,矛盾升级,这使得城管与摊贩之间成为了完全对立的双方,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城市管理,摊贩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也是最为普通的一项,但是为何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如此突出,这是值得每个人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以政府土地所有权下的地租为出发点,进而深层次的探讨解决城管与摊贩冲突的良策,仅此提供借鉴。
【关键词】城管;摊贩;冲突;措施
从早已经被人们证实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理论出发来考虑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问题,我们就能够很好理解这种现象。摊贩们为了生存所以占道经营,城管有管理城市的责任,所以要打压摊贩,因此说找到正确的途径是的摊贩利用更好的生存方式来解决经济问题很关键。为此,笔者就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治本之策进行深度剖析。
1.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
所谓地租就是土地的拥有者,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从而获得一定的补偿。这一点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可以应用的。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因此从土地这当面来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国家所有,因此无论是土地的增收效益还是土地的地租收益都是归国家所有。因为我国在城市土地经营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这就出现了当地政府代替国家成为土地的拥有者,缺乏更多更细致的中间步骤。城市土地的管理权,从国家转移到地方政府,因为城市土地巨大的价值,使得我国的某些地方政府变得更加注重其经济效益,更好的经营城市的理念也就成为了泡影,地方政府凭借着对土地拥有的管理权,而没有更多的考虑到摊贩使用权,这就使得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激烈。
因为地方政府替代国家行使土地的所有权,也就也多应当的替代国家收取地租,这原本是一项利于民的事情,不应该有更多的经济利益的介入,但是随着时间的演化,某些政府将改变了角色,由为公众服务的角色,转变为经济人的角色,希望能够在城市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效益,而人们却想利用土地谋发展,但是尽量少交租或者不交租,政府与人们之间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冲突,城管与摊贩只是这场冲突的一部分,在执法中,城管利用暴利执法,或者摊贩故意阻扰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矛盾升级,成为全民讨论的问题。
2.解决城管与摊贩矛盾的策略
上文中笔者从政府替代国家收取地租从而使政府和人们产生冲突的角度来说明,城管与摊贩之所以存在冲突的原因,那么,笔者也从土地地租的角度来谈谈解决城管与摊贩冲突的策略。
地租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完全地租的形式,这种地租形式最普遍的就是工业厂房用地,还有就是建筑开发用地,这种形式地租有一个最为关键的特点,就是地租算作工业生产或者建筑建设成本,最终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一种是半地租形式,这种地租形式最普遍的就是医院、学校等用地,主要的特点是这些建设用地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最后一种是无地租性形式,也就是说这完全是具有公益性,在城市中,最普遍的就是绿化、广场等。
摊贩只有通过对土地的占用才能进行经营的人群,而他们要想尽可能的减少占用土地的成本也就是地租,这样也就提高经济收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作为收取地租的一方,该如何调解与摊贩工商业者之间的这种冲突呢?
第一,如果是完全地租的形式,政府就比较好控制地租,地方政府也希望所有租用土地的人,都是完全地租的形式,这样能够进行统一的管理。因为城市土地资源处于紧缺的状态,所以需求越大,地租也就相应的会越高。在此状态下,政府为了从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收益,除了公共向用地之外,政府更希望把其余的土地转变为商业或者工业用地,为了使土地效益最大化和保证建设质量,政府通常利用竞标的方式。
第二,服务型的政府更希望把土地应用在半地租形式上的建设上,尽管会影响政府在土地上的经济效益,因为半地租形式的土地,通常情况下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能够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大方便。服务型的政府为了解决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通常情况下,都会让出一块土地,建设集贸市场,让摊贩进去经营,既不影响城市形象,也会给居民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服务性的政府愿意这样做,但是因为政策贯彻不彻底,某些地方政府曲解政策,使得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越来越严重。
第三、政府有强烈的经济动因将完全公益土地上的经营者赶入完全地租土地或者半地租土地。由于不愿意承担过高的地租成本,工商业者总是试图在公益用地上经营。面对这种做法,政府一方面增加了公益设施的维护成本,一方面减少了地租收入,所以无论是公益政府还是地主政府都不愿意让经营者在无地租土地上经营。因此,政府通过立法,要求经营者不店外经营,不占道经营等等,并且设立专门的处罚机构(最早是工商局,后来是城管)来执行驱赶任务。这就是城管和小贩发生冲突的经济根源。
3.破解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治本之策
治本之策,是真正切断地方政府附着于国有土地的利益,让土地资本及其收益真正国有化。土地国家所有权制度,相对于土地私有制是比较先进的所有制形式,但是,在现有经济基础下,必须有足够科学的制度,来保证上层建筑不对经济基础起到反作用。建国以来,我国仅仅是从政治意义的角度考虑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而具体的制度设计则付诸阙如。经过若干年的探索,我们的国有资产,在产权、经营、收益等运作上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制度,国有土地将来有没有可能借鉴这套制度来运作?我们认为这也许是执政者必须应该考虑的问题。
治标之策,就是要注重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科学性,加强其民意色彩。以与小贩们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问题为例,政府不能在城市规划和设计的时候脱离经济现状。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集贸市场或者类于集贸市场这样只能支付廉价地租的经营方式将长期存在于我们的城市。这就需要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的时候,必须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方便群众生活,尊重人民风俗。对于马路市场等占用了公益用地的经营,要适度容忍,只要没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对公共设施造成根本性的损害,政府都可以通过加大公益投入的方式给予人民一定的方便。
还要限制行政权的行为。长期以来,行政权过于强大,甚至立法权都要围绕行政权的运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欠缺;行政中不能做到唯法是从,而是唯从领导意志是从;对人民群众不是耐心细致的工作,而是简单粗暴。诸多原因造成当前党群关心恶化,人民政府和人民之间摩擦频繁。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正是反面的典型。依法行政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执政为民”的迫切需求。“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能从制度上保证目标的实现,在行动上把为民政策落到实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结语
综上所述,解决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根本办法就是建设服务型的政府,培养真正的城管管理人員,这样才能真正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城管与摊贩都是城市发展的载体,如果城管能够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摊贩素质又能达到一定水平,相信这两者之间会有更有的人文关怀,这需要政府和双方都要做出努力。本文是笔者经过如何解决城管与摊贩冲突多年研究经验总结出来的,希望为缓解城管与摊贩之间的问题提供借鉴。 [科]
【参考文献】
[1]何兵.城管追逐与摊贩抵抗:摊贩管理中的利益冲突与法律调整[J].中国法学,2008(05).
[2]王翼.上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透视[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1).
[3]吕德雄.管理现代化:城市管理优化的目标选择(节录)[J].金陵职业大学学报,2000(03).
【关键词】城管;摊贩;冲突;措施
从早已经被人们证实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理论出发来考虑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问题,我们就能够很好理解这种现象。摊贩们为了生存所以占道经营,城管有管理城市的责任,所以要打压摊贩,因此说找到正确的途径是的摊贩利用更好的生存方式来解决经济问题很关键。为此,笔者就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治本之策进行深度剖析。
1.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
所谓地租就是土地的拥有者,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从而获得一定的补偿。这一点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可以应用的。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因此从土地这当面来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国家所有,因此无论是土地的增收效益还是土地的地租收益都是归国家所有。因为我国在城市土地经营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这就出现了当地政府代替国家成为土地的拥有者,缺乏更多更细致的中间步骤。城市土地的管理权,从国家转移到地方政府,因为城市土地巨大的价值,使得我国的某些地方政府变得更加注重其经济效益,更好的经营城市的理念也就成为了泡影,地方政府凭借着对土地拥有的管理权,而没有更多的考虑到摊贩使用权,这就使得双方的矛盾越来越激烈。
因为地方政府替代国家行使土地的所有权,也就也多应当的替代国家收取地租,这原本是一项利于民的事情,不应该有更多的经济利益的介入,但是随着时间的演化,某些政府将改变了角色,由为公众服务的角色,转变为经济人的角色,希望能够在城市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效益,而人们却想利用土地谋发展,但是尽量少交租或者不交租,政府与人们之间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冲突,城管与摊贩只是这场冲突的一部分,在执法中,城管利用暴利执法,或者摊贩故意阻扰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得矛盾升级,成为全民讨论的问题。
2.解决城管与摊贩矛盾的策略
上文中笔者从政府替代国家收取地租从而使政府和人们产生冲突的角度来说明,城管与摊贩之所以存在冲突的原因,那么,笔者也从土地地租的角度来谈谈解决城管与摊贩冲突的策略。
地租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完全地租的形式,这种地租形式最普遍的就是工业厂房用地,还有就是建筑开发用地,这种形式地租有一个最为关键的特点,就是地租算作工业生产或者建筑建设成本,最终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一种是半地租形式,这种地租形式最普遍的就是医院、学校等用地,主要的特点是这些建设用地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最后一种是无地租性形式,也就是说这完全是具有公益性,在城市中,最普遍的就是绿化、广场等。
摊贩只有通过对土地的占用才能进行经营的人群,而他们要想尽可能的减少占用土地的成本也就是地租,这样也就提高经济收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作为收取地租的一方,该如何调解与摊贩工商业者之间的这种冲突呢?
第一,如果是完全地租的形式,政府就比较好控制地租,地方政府也希望所有租用土地的人,都是完全地租的形式,这样能够进行统一的管理。因为城市土地资源处于紧缺的状态,所以需求越大,地租也就相应的会越高。在此状态下,政府为了从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收益,除了公共向用地之外,政府更希望把其余的土地转变为商业或者工业用地,为了使土地效益最大化和保证建设质量,政府通常利用竞标的方式。
第二,服务型的政府更希望把土地应用在半地租形式上的建设上,尽管会影响政府在土地上的经济效益,因为半地租形式的土地,通常情况下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能够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大方便。服务型的政府为了解决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通常情况下,都会让出一块土地,建设集贸市场,让摊贩进去经营,既不影响城市形象,也会给居民带来很大的便利。但是服务性的政府愿意这样做,但是因为政策贯彻不彻底,某些地方政府曲解政策,使得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越来越严重。
第三、政府有强烈的经济动因将完全公益土地上的经营者赶入完全地租土地或者半地租土地。由于不愿意承担过高的地租成本,工商业者总是试图在公益用地上经营。面对这种做法,政府一方面增加了公益设施的维护成本,一方面减少了地租收入,所以无论是公益政府还是地主政府都不愿意让经营者在无地租土地上经营。因此,政府通过立法,要求经营者不店外经营,不占道经营等等,并且设立专门的处罚机构(最早是工商局,后来是城管)来执行驱赶任务。这就是城管和小贩发生冲突的经济根源。
3.破解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治本之策
治本之策,是真正切断地方政府附着于国有土地的利益,让土地资本及其收益真正国有化。土地国家所有权制度,相对于土地私有制是比较先进的所有制形式,但是,在现有经济基础下,必须有足够科学的制度,来保证上层建筑不对经济基础起到反作用。建国以来,我国仅仅是从政治意义的角度考虑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而具体的制度设计则付诸阙如。经过若干年的探索,我们的国有资产,在产权、经营、收益等运作上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制度,国有土地将来有没有可能借鉴这套制度来运作?我们认为这也许是执政者必须应该考虑的问题。
治标之策,就是要注重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科学性,加强其民意色彩。以与小贩们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问题为例,政府不能在城市规划和设计的时候脱离经济现状。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集贸市场或者类于集贸市场这样只能支付廉价地租的经营方式将长期存在于我们的城市。这就需要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的时候,必须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总体规划,方便群众生活,尊重人民风俗。对于马路市场等占用了公益用地的经营,要适度容忍,只要没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对公共设施造成根本性的损害,政府都可以通过加大公益投入的方式给予人民一定的方便。
还要限制行政权的行为。长期以来,行政权过于强大,甚至立法权都要围绕行政权的运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欠缺;行政中不能做到唯法是从,而是唯从领导意志是从;对人民群众不是耐心细致的工作,而是简单粗暴。诸多原因造成当前党群关心恶化,人民政府和人民之间摩擦频繁。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正是反面的典型。依法行政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执政为民”的迫切需求。“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能从制度上保证目标的实现,在行动上把为民政策落到实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结语
综上所述,解决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根本办法就是建设服务型的政府,培养真正的城管管理人員,这样才能真正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城管与摊贩都是城市发展的载体,如果城管能够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摊贩素质又能达到一定水平,相信这两者之间会有更有的人文关怀,这需要政府和双方都要做出努力。本文是笔者经过如何解决城管与摊贩冲突多年研究经验总结出来的,希望为缓解城管与摊贩之间的问题提供借鉴。 [科]
【参考文献】
[1]何兵.城管追逐与摊贩抵抗:摊贩管理中的利益冲突与法律调整[J].中国法学,2008(05).
[2]王翼.上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透视[J].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1).
[3]吕德雄.管理现代化:城市管理优化的目标选择(节录)[J].金陵职业大学学报,2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