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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国修宪明确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现行对预防和惩治侵害非公制经济的犯罪行为存在明显的缺陷,由此导致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的行为屡禁不绝.为有效地惩治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犯罪行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修订和完善现有的相关刑事法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