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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64年丁韪良翻译《万国公法》后,近代国际法开始大规模地传入中国。但国际法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不止翻译一途,学堂教学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清末新政期间留日学生对国际法的翻译及其在新式学堂的教学,更使国际法的影响扩展到广大普通知识分子阶层。概括说来,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其内容具有显著的实用性,其过程分为明显的两个阶段。而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国际法的接受则有一个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过程,其接受程度受当时的社会环境和中外关系状况的严重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