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根据《'九五'期间城市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市考核标准》,对申请示范城市进行验收。其验收办法如下。一、验收程序(一)自查申请:申请示范市的按照《考核标准》首先进行自查后,填写《申请书》(附件一),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简称'全国散办')申报。(二)组织验收:由全国散办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示范市考核验收小组。申报城市经验收小组审核后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分别于1999年和2001年的二季度进行。示范城市的验收工作应体现严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