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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房地产市场也开始了飞速发展,但现行房产税法体制却表现出其不适应性。上海、重庆展开房产税试点改革,为房产税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开端,但收效不足。我国房地产税课税范围狭窄、计税依据不科学、税负结构不合理,应当遵循税收法定和税收公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适时推进房产税法改革,科学规范课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有效发挥房产税的调节分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