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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33年,专攻痕迹检测的刑警姜致德破获无数起大案要案悬案。他的工作,就是要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一桩案件的始末,要从秋毫里揪出真凶。
公安世家的技术刑警
作为济南市人民警察学院首届元老级学生,姜致德成为一名刑警似乎是必然的。
姜致德祖父在解放前就是老公安,解放后,任长清公安局行政组组长;父亲在解放初期也从事公安工作。耳濡目染,抑或是基因传承,姜致德也对警察这份职业着迷。
1984年3月,刚毕业的姜致德就被分配到长清县公安局许四派出所,当时派出所办公地点在公社,改为区公所后,办公地点在一个小院的三间瓦房内,除了所长和一位老内勤,只有姜致德和另一个刚毕业的年轻干警。
1985年1月,恰逢省公安厅在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开设“内保技术班”,“当时领导跟我说,我的脾气性格适合做这一块,学成归来后,不要去派出所了,直接去刑警队。”就这样,姜致德开始了职业生涯的第一次“转型”。在他自己看来,领导看中他的“脾气性格”,应该就是指他的“细致”。有案例为证——
1984年6月麦收之后,村民会将收割的麦秸聚拢,在场院里堆成的麦垛,麦秸经常被运到造纸厂打浆造纸。一天夜晚,脖鸽村张家的麦秸垛失火,大火接连窜向邻近的数个麦秸垛。
姜致德赶到现场后,对细节进行了排查。“当天刮的是北风,如果按照意外失火推断,比如有人扔烟头(麦垛的南边是道路),根据风的走向,不会形成串联失火。”另一个细节是,姜致德从受害人张家口中得知,数日前,曾有邻村拉麦秸的王某前来购买麦秸,但因为价格没有谈拢,因此张某没有卖出。“会不会是报复性放火?”此外,姜致德在现场还发现一个遗落的棉花套。
根据张某提供线索,姜致德带队控制住嫌疑人王某,在王某的拖拉机上,发现了一个与案发现场一模一样的棉花套。王某供认不讳。
带着这份“细致”,姜致德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内保”技术班培训,这期间,他接触到刑事技术、现场勘查、痕迹检验等受用一生的破案技能。
理论学习之余,实践操作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专精于痕迹检验的刑警来说,接触尸体是前进的第一步。在槐荫区分局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姜致德第一次接触到了尸体,“第一次接触心里是害怕的,但是没办法,逼着自己往前靠,有些伤痕区域,需要靠得非常近才可以拍清楚。”
1986年1月学成归来后,姜致德就被安排在长清县刑警队做技术员,当时长清公安局只有一个技术员,姜致德的到来让刑警队伍有了更多破案的可能。在这里,姜致德一待就是31年。“我可以说见证了长清刑警队从弱到强,从小到大。”
技术员的主要工作就是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而在技术检验中,以四大痕迹检验为主要检验手段。
对于一个刑警来说,工作的同时也是挑战心理素质过程。让姜致德至今感到背寒的一次经历,发生在1986年1月份。
当时公安局接到报案有人失踪,经过排查后确定有人在归德镇一口大机井井台上喝药自杀,“自杀者顺着机井内的台阶下到二十米左右深的地方,服敌敌畏自杀的,”当时已是晚上八点左右,姜致德拿着手电筒,独自下到井内,“每走一步都有回音,除了手电照到的地方,井里面充斥着黑暗和未知,还没见到尸体就已经十分恐惧了。”这是姜致德第一次独自面对尸体,也是他口中最害怕的一次。
姜致德破获的第一起案件发生在1986年9月。这天下午,长清某银行家属院被盗1000余元及存折,姜致德到现场勘查取证后,返回公安局为当晚的清查行动做准备。“十月一日之前我们都要对酒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查,防止流窜分子入住。”在清查到某旅舍时,姜致德在一间登记有泰安住客的房间内发现一双回力运动鞋。姜致德在对比鞋子大小、鞋底花纹后,确定鞋子与案发现场痕迹吻合。
上世纪80年代没有数码相机,胶片相机拍下的照片需要时间冲洗,这种情况下把姜致德“逼”出了一招“绝技”——把鞋印画出来。姜致德至今还保留他早期办案时的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画满了案发现场情况。
痕迹检测:细枝末节里的功夫
案发现场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证据遗失、碎片化,这需要痕迹检测刑警发散思维,从细枝末节处找出真凶的痕迹。
2004年3月1日8时许,过路行人在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务前村西公路北侧的壕沟内发现一具被焚男尸,随即报案。接警后,姜致德同志率领技术员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初步认定焚尸现场为第二现场。
之后姜致德带人顺线追踪,在公路上发现了几滴新鲜血迹,沿着星星点点、时有时无的血迹,步行3.5公里找到了第一现场:城乡接合部的一处麦田里。
在姜致德对焚尸现场进行勘查后,通过仔细清理焚烧残留物,发现死者的一串钥匙及一片破碎的眼镜片。经过鉴定该镜片后得出,该镜片为近视镜片且档次较低,钥匙均为明锁所用,分析为农村居民所持有。因此,姜致德果断分析,认为死者系眼睛近视,戴眼镜,且身份不高,并以現场遗留物为根据查找尸源为重点的排查方案。
“在第一现场中,我发现了二轮摩托车印痕,并且在麦地内提取到了现场痕迹两类三枚。”经过对焚尸现场和第一现场进行综合分析,姜致德认为死者应该距第一现场不远,摩托车应为案犯运尸体所用,车上应有血迹。
按照这一推断,刑警重点在三个方向进行排查:一是以第一现场所在村为中心摸排符合尸体体貌特征的本地失踪人员和外来打工人员;二是对与现场遗留摩托车轮胎印相符的特别是最新刷洗过的摩托车调查;三是对现场公路沿线展开全面细致的走访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姜致德走访到一户村民家时,有人反映本村吴某德戴眼镜,独自一人生活,且案发当日未见其本人。得到此线索后,姜致德迅速赶到吴某德家中,发现院门紧锁,遂拿出现场提取钥匙一试,正好将院门打开。
姜致德迅速对吴某德家中展开细致搜查,最终在吴的一个记事本上发现了一个可疑电话号码,该号码是一个叫王某美的电话,且记事本上写有“王某美我爱你”, 姜致德分析认定此案与王某美有重大关系。 之后,专案组迅速控制王某美及其丈夫刘某国。与此同时,姜致德在王某美家中找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车上有大量血迹,后经检测认定该血迹为吴某德所留。
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讯,刘某国夫妇二人如实交待了与其弟刘某龙杀死吴并移尸焚尸的犯罪事实。“3.01”特大杀人焚尸案顺利破获。
破获十年悬案
哪怕是名侦探,破获十年前的一起案件也难如登天。姜致德却实现了。
2006年1月23日11时,当万家百姓都沉浸在春节来临之际的匆忙与喜悦中时,长清分局接到辖区蒋某庆报警:2006年1月21日下午放学后,其子蒋某腾一直未归。2006年1月23日10时32分,蒋某庆在家接到一匿名恐吓电话,对方称蒋某腾在其手中,要求汇五万元到指定账户。
接警后,长清分局民警根据侦查于当年1月24日将向蒋某庆家中打敲诈电话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刘某供述称系与蒋某腾合谋向蒋家中打勒索电话要钱花,其随后向警方提供了一份所谓蒋某腾发送的电子邮件,邮件中以蒋某腾的语气表述出蒋因事情败露,无颜回家,因而离家出走的情况。因当时找不到蒋某腾本人,无法核实刘某供述的真伪,且此案属于敲诈勒索未遂,长清分局对刘某取保候审。
此后,民警一直没有放弃查找蒋某腾的踪迹,由于案发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民警无法及时调查电子邮件的更多详细信息。
2014年10月10日,案发八年后,长清分局决定成立由分管刑侦的吴存祥副局长为组长,刑警大队姜致德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刑警、网警和万德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重新调查此案。
几个突破口都堵塞了,姜致德带领专案组民警,再一次和蒋某庆及其家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座谈,蒋某庆夫妇提到当年案发后不久,邻村一名叫徐某修的男子曾经在济南市区见到过一个类似蒋某腾的孩子,姜致德又带领民警赶赴万德镇田庄村和济南二机床厂找徐某修了解情况,然而徐某修多以记不清了为由,没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專案组成立的半年时间里,姜致德和同事们奔波北京、深圳、海南等地,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发布寻人启事,多方走访蒋某腾当年的老师、同学、朋友、网吧老板、银行职员,了解蒋某腾的为人处世,查证外围线索材料五十余件次,然而,一切如石沉大海,没有惊起半点涟漪。
一边是案件悬而未破,一边是蒋家人黑发变白发,不论是从执法办案的角度,还是从民生警务的角度出发,都让姜致德压力很大。
三十年的刑侦经验,让姜致德努力地沉下心来,思考这一切:“案发后,刘某被抓,蒋某腾失踪,警方掌握的情节大多是由刘某自己所说,没有其他更有利的证据佐证,会不会是刘某在误导警方呢?”
就在案件调查一筹莫展时,姜致德同志在万德镇调查走访中了解到一条重要信息,当地群众反映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案发后刘某曾在其母亲的带领下到蒋家人家中说明情况,开始时刘某似乎一直有话要说,但都是其母在滔滔不绝,突然刘某跪在蒋某庆夫妇面前,刚想开口说话,其母给了刘某一耳光,此后刘某再没有说话。
山重水复疑无路,这一线索的及时出现,让姜致德和专案组民警眼前一亮。结合此前调查的大量线索,姜致德觉得到了该和刘某见面的时候了,他提出了重新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大胆想法,根据案发时的矛盾点和查证中的疑点,他制订了全面的审讯方案和采取的侦查措施。
2015年5月14日经分局批准,再次传唤审查刘某,并对刘某适时介入了测试技术。姜致德同志从刘某虚假邮箱内容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斗智斗勇,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最终供述因自己沉溺于上网,手头紧张,遂产生绑架蒋某腾以敲诈勒索钱财的想法,在经过十多天的预谋与准备后,于2006年1月21日深夜,在万德镇一网吧内将蒋某腾诱骗至长清五中操场西侧一处废弃蓄水池附近实施绑架并杀害抛尸的犯罪事实。
根据刘某的供述和辨认,姜致德带领民警连夜到长清五中西侧的一处蓄水池内开展勘验检查,经过一天一夜的搜寻筛选,共查找到115个大块尸骨,200余个小块尸骨。经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技术对比,确定死者即为蒋某腾。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姜致德带领专案组民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从刑事诉讼角度出发,提前与案审、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夯实案件的主观证据、客观证据,克服因时间久远导致的部分证据线索难查证的困难,把刘某绑架杀人案办成一件铁案。
公安世家的技术刑警
作为济南市人民警察学院首届元老级学生,姜致德成为一名刑警似乎是必然的。
姜致德祖父在解放前就是老公安,解放后,任长清公安局行政组组长;父亲在解放初期也从事公安工作。耳濡目染,抑或是基因传承,姜致德也对警察这份职业着迷。
1984年3月,刚毕业的姜致德就被分配到长清县公安局许四派出所,当时派出所办公地点在公社,改为区公所后,办公地点在一个小院的三间瓦房内,除了所长和一位老内勤,只有姜致德和另一个刚毕业的年轻干警。
1985年1月,恰逢省公安厅在山东省公安专科学校开设“内保技术班”,“当时领导跟我说,我的脾气性格适合做这一块,学成归来后,不要去派出所了,直接去刑警队。”就这样,姜致德开始了职业生涯的第一次“转型”。在他自己看来,领导看中他的“脾气性格”,应该就是指他的“细致”。有案例为证——
1984年6月麦收之后,村民会将收割的麦秸聚拢,在场院里堆成的麦垛,麦秸经常被运到造纸厂打浆造纸。一天夜晚,脖鸽村张家的麦秸垛失火,大火接连窜向邻近的数个麦秸垛。
姜致德赶到现场后,对细节进行了排查。“当天刮的是北风,如果按照意外失火推断,比如有人扔烟头(麦垛的南边是道路),根据风的走向,不会形成串联失火。”另一个细节是,姜致德从受害人张家口中得知,数日前,曾有邻村拉麦秸的王某前来购买麦秸,但因为价格没有谈拢,因此张某没有卖出。“会不会是报复性放火?”此外,姜致德在现场还发现一个遗落的棉花套。
根据张某提供线索,姜致德带队控制住嫌疑人王某,在王某的拖拉机上,发现了一个与案发现场一模一样的棉花套。王某供认不讳。
带着这份“细致”,姜致德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内保”技术班培训,这期间,他接触到刑事技术、现场勘查、痕迹检验等受用一生的破案技能。
理论学习之余,实践操作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专精于痕迹检验的刑警来说,接触尸体是前进的第一步。在槐荫区分局刑警队实习的时候,姜致德第一次接触到了尸体,“第一次接触心里是害怕的,但是没办法,逼着自己往前靠,有些伤痕区域,需要靠得非常近才可以拍清楚。”
1986年1月学成归来后,姜致德就被安排在长清县刑警队做技术员,当时长清公安局只有一个技术员,姜致德的到来让刑警队伍有了更多破案的可能。在这里,姜致德一待就是31年。“我可以说见证了长清刑警队从弱到强,从小到大。”
技术员的主要工作就是现场勘查和痕迹检验。而在技术检验中,以四大痕迹检验为主要检验手段。
对于一个刑警来说,工作的同时也是挑战心理素质过程。让姜致德至今感到背寒的一次经历,发生在1986年1月份。
当时公安局接到报案有人失踪,经过排查后确定有人在归德镇一口大机井井台上喝药自杀,“自杀者顺着机井内的台阶下到二十米左右深的地方,服敌敌畏自杀的,”当时已是晚上八点左右,姜致德拿着手电筒,独自下到井内,“每走一步都有回音,除了手电照到的地方,井里面充斥着黑暗和未知,还没见到尸体就已经十分恐惧了。”这是姜致德第一次独自面对尸体,也是他口中最害怕的一次。
姜致德破获的第一起案件发生在1986年9月。这天下午,长清某银行家属院被盗1000余元及存折,姜致德到现场勘查取证后,返回公安局为当晚的清查行动做准备。“十月一日之前我们都要对酒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查,防止流窜分子入住。”在清查到某旅舍时,姜致德在一间登记有泰安住客的房间内发现一双回力运动鞋。姜致德在对比鞋子大小、鞋底花纹后,确定鞋子与案发现场痕迹吻合。
上世纪80年代没有数码相机,胶片相机拍下的照片需要时间冲洗,这种情况下把姜致德“逼”出了一招“绝技”——把鞋印画出来。姜致德至今还保留他早期办案时的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画满了案发现场情况。
痕迹检测:细枝末节里的功夫
案发现场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证据遗失、碎片化,这需要痕迹检测刑警发散思维,从细枝末节处找出真凶的痕迹。
2004年3月1日8时许,过路行人在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务前村西公路北侧的壕沟内发现一具被焚男尸,随即报案。接警后,姜致德同志率领技术员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初步认定焚尸现场为第二现场。
之后姜致德带人顺线追踪,在公路上发现了几滴新鲜血迹,沿着星星点点、时有时无的血迹,步行3.5公里找到了第一现场:城乡接合部的一处麦田里。
在姜致德对焚尸现场进行勘查后,通过仔细清理焚烧残留物,发现死者的一串钥匙及一片破碎的眼镜片。经过鉴定该镜片后得出,该镜片为近视镜片且档次较低,钥匙均为明锁所用,分析为农村居民所持有。因此,姜致德果断分析,认为死者系眼睛近视,戴眼镜,且身份不高,并以現场遗留物为根据查找尸源为重点的排查方案。
“在第一现场中,我发现了二轮摩托车印痕,并且在麦地内提取到了现场痕迹两类三枚。”经过对焚尸现场和第一现场进行综合分析,姜致德认为死者应该距第一现场不远,摩托车应为案犯运尸体所用,车上应有血迹。
按照这一推断,刑警重点在三个方向进行排查:一是以第一现场所在村为中心摸排符合尸体体貌特征的本地失踪人员和外来打工人员;二是对与现场遗留摩托车轮胎印相符的特别是最新刷洗过的摩托车调查;三是对现场公路沿线展开全面细致的走访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在姜致德走访到一户村民家时,有人反映本村吴某德戴眼镜,独自一人生活,且案发当日未见其本人。得到此线索后,姜致德迅速赶到吴某德家中,发现院门紧锁,遂拿出现场提取钥匙一试,正好将院门打开。
姜致德迅速对吴某德家中展开细致搜查,最终在吴的一个记事本上发现了一个可疑电话号码,该号码是一个叫王某美的电话,且记事本上写有“王某美我爱你”, 姜致德分析认定此案与王某美有重大关系。 之后,专案组迅速控制王某美及其丈夫刘某国。与此同时,姜致德在王某美家中找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车上有大量血迹,后经检测认定该血迹为吴某德所留。
最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审讯,刘某国夫妇二人如实交待了与其弟刘某龙杀死吴并移尸焚尸的犯罪事实。“3.01”特大杀人焚尸案顺利破获。
破获十年悬案
哪怕是名侦探,破获十年前的一起案件也难如登天。姜致德却实现了。
2006年1月23日11时,当万家百姓都沉浸在春节来临之际的匆忙与喜悦中时,长清分局接到辖区蒋某庆报警:2006年1月21日下午放学后,其子蒋某腾一直未归。2006年1月23日10时32分,蒋某庆在家接到一匿名恐吓电话,对方称蒋某腾在其手中,要求汇五万元到指定账户。
接警后,长清分局民警根据侦查于当年1月24日将向蒋某庆家中打敲诈电话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刘某供述称系与蒋某腾合谋向蒋家中打勒索电话要钱花,其随后向警方提供了一份所谓蒋某腾发送的电子邮件,邮件中以蒋某腾的语气表述出蒋因事情败露,无颜回家,因而离家出走的情况。因当时找不到蒋某腾本人,无法核实刘某供述的真伪,且此案属于敲诈勒索未遂,长清分局对刘某取保候审。
此后,民警一直没有放弃查找蒋某腾的踪迹,由于案发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民警无法及时调查电子邮件的更多详细信息。
2014年10月10日,案发八年后,长清分局决定成立由分管刑侦的吴存祥副局长为组长,刑警大队姜致德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刑警、网警和万德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重新调查此案。
几个突破口都堵塞了,姜致德带领专案组民警,再一次和蒋某庆及其家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座谈,蒋某庆夫妇提到当年案发后不久,邻村一名叫徐某修的男子曾经在济南市区见到过一个类似蒋某腾的孩子,姜致德又带领民警赶赴万德镇田庄村和济南二机床厂找徐某修了解情况,然而徐某修多以记不清了为由,没有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專案组成立的半年时间里,姜致德和同事们奔波北京、深圳、海南等地,通过公安微博微信发布寻人启事,多方走访蒋某腾当年的老师、同学、朋友、网吧老板、银行职员,了解蒋某腾的为人处世,查证外围线索材料五十余件次,然而,一切如石沉大海,没有惊起半点涟漪。
一边是案件悬而未破,一边是蒋家人黑发变白发,不论是从执法办案的角度,还是从民生警务的角度出发,都让姜致德压力很大。
三十年的刑侦经验,让姜致德努力地沉下心来,思考这一切:“案发后,刘某被抓,蒋某腾失踪,警方掌握的情节大多是由刘某自己所说,没有其他更有利的证据佐证,会不会是刘某在误导警方呢?”
就在案件调查一筹莫展时,姜致德同志在万德镇调查走访中了解到一条重要信息,当地群众反映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案发后刘某曾在其母亲的带领下到蒋家人家中说明情况,开始时刘某似乎一直有话要说,但都是其母在滔滔不绝,突然刘某跪在蒋某庆夫妇面前,刚想开口说话,其母给了刘某一耳光,此后刘某再没有说话。
山重水复疑无路,这一线索的及时出现,让姜致德和专案组民警眼前一亮。结合此前调查的大量线索,姜致德觉得到了该和刘某见面的时候了,他提出了重新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大胆想法,根据案发时的矛盾点和查证中的疑点,他制订了全面的审讯方案和采取的侦查措施。
2015年5月14日经分局批准,再次传唤审查刘某,并对刘某适时介入了测试技术。姜致德同志从刘某虚假邮箱内容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斗智斗勇,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很快崩溃。最终供述因自己沉溺于上网,手头紧张,遂产生绑架蒋某腾以敲诈勒索钱财的想法,在经过十多天的预谋与准备后,于2006年1月21日深夜,在万德镇一网吧内将蒋某腾诱骗至长清五中操场西侧一处废弃蓄水池附近实施绑架并杀害抛尸的犯罪事实。
根据刘某的供述和辨认,姜致德带领民警连夜到长清五中西侧的一处蓄水池内开展勘验检查,经过一天一夜的搜寻筛选,共查找到115个大块尸骨,200余个小块尸骨。经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技术对比,确定死者即为蒋某腾。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姜致德带领专案组民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从刑事诉讼角度出发,提前与案审、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夯实案件的主观证据、客观证据,克服因时间久远导致的部分证据线索难查证的困难,把刘某绑架杀人案办成一件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