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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严格管理土地、把紧土地闸门,实现管地用地秩序的长治久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此,徐州市坚持在严格管理中保护好耕地,在严把土地闸门关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土地,土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加速了富民强市进程。徐州市被评为“江苏省耕地保护先进单位”,市国土局也荣获 “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徐州市审时度势,把加强土地保护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仅有针对性地在广大干群中加强土地保护的宣传与培训教育,提高土地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更重要的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土地保护工作合力。市政府健全完善了市农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土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徐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保护工作意见和考核细则。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以及镇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实行土地保护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土地保护工作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市上下初步形成六级联动、扎实搞好土地保护的良好局面。
在具体工作中,徐州市把土地保护视为系统工程,突出重点,主攻关键环节。坚持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推进集约高效用地四措并举,提高土地保护工作实效。
一是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全市各地都把已划定的基本农田真正落实到地块,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体系,确保耕地保护控得严、保得住。如新沂市分村划片设立基层基本农田管护员,各镇政府向259名基层管护员发放聘书,与他们签订管护合同,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奖励制度,并建立了一整套的基本农田保护资料,对每一块基本农田都进行了编号登记,建立了电子台帐和基本农田档案。对地块、面积、等级都绘制成图并上网公布,确保每一块土地信息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各界监督。2002年,新沂市国土局还获得“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目前,徐州市已形成了“线连网结、四级负责、六级联动”的管理新模式。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量在国务院规定的858万亩以上。
二是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在调整充实市级土地执法队伍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也专门成立了由国土资源、监察、审计、农业、司法、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土地执法联合检查组,采取市抽查与县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搞好土地执法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各县(市、区)检查组都对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内所有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了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土地动态巡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2005年全市共查处违法用地4000亩,19名违法用地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7人受到党纪处分。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建设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并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的原则。徐州市现有采煤塌陷地、故黄河流域滩地、荒山岗岭、废弃砖瓦窑厂等可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50多万亩。徐州国土局认真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还与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合作,把煤矸石无污染回填、生物链工程、房屋抗变形结构等先进技术运用到复垦中,达到了降低成本、确保质量的“双赢”成效。铜山县采煤塌陷区和睢宁县故黄河滩地等多个复垦项目的技术成果,都获得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认可。5年来,全市共完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259个,总面积23.5万亩,其中新增耕地14万亩,使徐州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沛县充分利用龙固镇滩涂地规模大的优势,于2003年底规划建设了一座占地3平方公里的高标准循环经济示范区——徐州龙固生态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一批特大项目,实现了经济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三赢”成效。
四是推进集约高效用地。把积极推行建设用地集约化与严格保护土地有机结合起来,用好增量,调整存量,开发补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以发展促保护。徐州市对违反土地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达到集约利用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同时,深入开展了土地“大排查、深挖潜、严管理”活动,收回了长期批而未用的1092亩项目用地,盘活1.4万亩市属改制破产企业土地和1.5万亩农村存量土地。睢宁县桃园镇利用盘活的330亩土地进行招商引资,先后引进27个工业项目,总投资达2.2亿元,没有新征用一分耕地。徐州市通过清理整合开发园区,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使全市的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明显提高。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土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徐州市将通过积极开拓创新,健全完善机制,大力推进土地保护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该市将把规划作为节约集约用地的最有力抓手,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切实控制建设用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城乡各项用地”的原则,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村庄和集镇等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立足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以集中促进节约集约。工业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工业集中区,并通过努力,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重点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全市集约高效用地的示范区。同时,还要探索建立起失地农民保障机制,逐步形成“经济补偿、就业扶持、居住安置、社会保障”四位一体的失地农民安置机制,让失地农民充分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作者系徐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责任编辑:邹宏仪
近年来,徐州市审时度势,把加强土地保护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仅有针对性地在广大干群中加强土地保护的宣传与培训教育,提高土地保护意识和工作水平,更重要的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土地保护工作合力。市政府健全完善了市农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土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徐州实际,制定出台了农村土地保护工作意见和考核细则。与此同时,各县(市、区)以及镇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实行土地保护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土地保护工作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市上下初步形成六级联动、扎实搞好土地保护的良好局面。
在具体工作中,徐州市把土地保护视为系统工程,突出重点,主攻关键环节。坚持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推进集约高效用地四措并举,提高土地保护工作实效。
一是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全市各地都把已划定的基本农田真正落实到地块,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体系,确保耕地保护控得严、保得住。如新沂市分村划片设立基层基本农田管护员,各镇政府向259名基层管护员发放聘书,与他们签订管护合同,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奖励制度,并建立了一整套的基本农田保护资料,对每一块基本农田都进行了编号登记,建立了电子台帐和基本农田档案。对地块、面积、等级都绘制成图并上网公布,确保每一块土地信息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各界监督。2002年,新沂市国土局还获得“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目前,徐州市已形成了“线连网结、四级负责、六级联动”的管理新模式。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量在国务院规定的858万亩以上。
二是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在调整充实市级土地执法队伍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也专门成立了由国土资源、监察、审计、农业、司法、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土地执法联合检查组,采取市抽查与县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搞好土地执法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各县(市、区)检查组都对规划确定的本区域内所有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了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的土地动态巡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2005年全市共查处违法用地4000亩,19名违法用地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7人受到党纪处分。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建设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并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的原则。徐州市现有采煤塌陷地、故黄河流域滩地、荒山岗岭、废弃砖瓦窑厂等可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50多万亩。徐州国土局认真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还与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合作,把煤矸石无污染回填、生物链工程、房屋抗变形结构等先进技术运用到复垦中,达到了降低成本、确保质量的“双赢”成效。铜山县采煤塌陷区和睢宁县故黄河滩地等多个复垦项目的技术成果,都获得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认可。5年来,全市共完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259个,总面积23.5万亩,其中新增耕地14万亩,使徐州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沛县充分利用龙固镇滩涂地规模大的优势,于2003年底规划建设了一座占地3平方公里的高标准循环经济示范区——徐州龙固生态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一批特大项目,实现了经济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三赢”成效。
四是推进集约高效用地。把积极推行建设用地集约化与严格保护土地有机结合起来,用好增量,调整存量,开发补量,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以发展促保护。徐州市对违反土地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达到集约利用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同时,深入开展了土地“大排查、深挖潜、严管理”活动,收回了长期批而未用的1092亩项目用地,盘活1.4万亩市属改制破产企业土地和1.5万亩农村存量土地。睢宁县桃园镇利用盘活的330亩土地进行招商引资,先后引进27个工业项目,总投资达2.2亿元,没有新征用一分耕地。徐州市通过清理整合开发园区,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使全市的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明显提高。
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土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徐州市将通过积极开拓创新,健全完善机制,大力推进土地保护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该市将把规划作为节约集约用地的最有力抓手,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切实控制建设用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城乡各项用地”的原则,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村庄和集镇等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立足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引导农民集中建房,以集中促进节约集约。工业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工业集中区,并通过努力,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重点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全市集约高效用地的示范区。同时,还要探索建立起失地农民保障机制,逐步形成“经济补偿、就业扶持、居住安置、社会保障”四位一体的失地农民安置机制,让失地农民充分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作者系徐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责任编辑:邹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