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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临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补选李建国为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同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李建国为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李建国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