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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养学生解答应用题能力,《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中没有明确提出,但是在教学目的中讲到了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这实质上包含了培养学生解答应用题的能力,当然在小学还是初步的。可以说,培养学生解答应用题的能力是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的基本内容和重要途径。因为应用题反映了周围环境中常见的数量关系和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需要用到不同的数学知识来解决。通过解答应用题,促使学生把所学的数学知识同实际生活和一些简单的科学技术知识联系起来,从而使学生既了解数学的实际应用,又初步培养了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数学作为一门工具学科,也应该把它用于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教学的一个重点。这一点越来越多地被各国数学教育工作者所认识。例如,美国在80年代初就提出“解问题是80年代学校数学的重点;”在为90年代拟订的中小学数学课程标准中,再一次强调数学教育的目标之一是使学生成为“具有解数学问题能力的人”,“有效地应用数学方法解问题的人”。当然,培养学生解应用题能力的重要意义远不止于此,还可以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如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和道德品质等。而这些都是作为现代社会中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的公民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和品质。
一、教师为了让学生能广泛参与,一有问题,不管合适与否,难易如何,都要学生合作讨论,似乎只有让学生合作讨论,才能解决问题,造成:1、讨论的效果不佳,方式方法单一,学生逐步感到厌倦。2、提出的问题没有思维容量,或根本不值得讨论,学生没有参与讨论的兴趣,教学时间大量浪费,教学效果事倍功半。
二、紧密联系运算的意义来选择运算方法。在分析数量关系的基础上紧密联系运算的意义(或含义),把对运算的意义(或含义)的理解与应用直接联系起来,很容易确定运算方法。例如,当学生分析出要把两个数合并(结合应用题内容具体分析,如上面求白兔的只数的应用题),就联想到用加法;当分析出要从一个数里去掉一部分,就联想到用减法;当分析出要求几个几是多少,就联想到用乘法;当分析出要把一个数平均分成几份求一份是多少或者求一个数里有几个另一个数,就联想到用除法。对于分数应用题也是一样,当分析出要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联想到一个数乘以分数的意义,可以确定用乘法;反过来当分析出一个数(未知数)的几分之几等于多少(已知),要求未知的数(如上面求果树的总棵数的应用题),联想到可直接列方程解,或联想到分数除法的意义,可确定用除法。由于运算的意义(或含义)与分析应用题的数量关系建立起直接联系,学生在解答应用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加深对运算意义(或含义)的理解,一方面学会应用运算的意义(或含义)来解题,从而提高学生自觉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正确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检验的良好习惯。解答简单应用题同进行四则计算一样,也要注意培养检验的习惯,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解题的正确率,另一方面可以为培养检验复合应用题的能力打下初步基础。检验应用题要比检验四则计算复杂一些,首先要重新读题,分析已知条件和所求的问题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然后再看列式、计算、答案是否正确。较高年级还可以通过改编应用题并解答来进行检验。通过检验还可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对解答结果的负责态度和自信心。
实践表明,很多城乡的教师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教学,收到良好的效果,学生容易接受,解题的正确率高,灵活应用知识的能力较强。但是也有一些教师采用另一种教学方法,即教给学生区分应用题类型,运用解题公式,结果给学生增加了学习难度,出现死记硬套的现象。目前对这个问题还有争论,下面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1)从数学本身看,把简单应用题划分的类型以及概括的解题公式是否科学,还值得研究。简单应用题的内容范围很广,从科学的角度说,研究它的分类是完全可以的,实际上美、日等国也有些数学教育工作者对简单应用题进行分类。但是如何分类差异较大,目前国内流行的分类也不完全一致,因此这还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例如现代数学用笛卡尔积定义乘法,有些实际问题就不好区分被乘数和乘数。而这类问题就没有包括在目前流行的分类之中。把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作为一个类型题也欠妥当,因为一个数乘以分数的意义就是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这样的应用题不过是分数乘法的意义的直接应用,根本没有什么分类型的问题。至于有些解题公式是否正确地全面地反映实际也值得研究。例如,所谓“标准量×分率=部分量”,容易使学生误解“部分量”都是小于“标准量”的,从而导致判断哪个量是“标准量”的错误。而且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要应用一个数乘以分数的意义就能解决,因此这种公式是多余的。
(2)从学生的认知特点来看,也值得研究。低年级学生的认知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教学解应用题同教学其它数学知识一样,也应结合操作、直观,使学生掌握应用题的分析和解答方法,而不宜教给抽象类型、公式,否则学生不理解,就容易死记硬套。在教学实践中常常看到,学生会解答一道应用题,却说不出是“部分数+部分数=总数”,还是“总数-部分数=部分数”。遇到两步应用题就更加困难。
(3)从现代数学论的原则看,要教学生理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才能实现最大迁移;强调思维过程,要从以记忆为主的教学方法转到以思维为主的教学方法;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探究能力。而以教分类型、记公式为主的教学方法正好与上述的原则相违背,妨碍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束缚学生的思维。
当然,提出简单应用题教学不宜分类型记公式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教给学生公式。对某些内容在适当的时候教给学生必要的公式,如面积、体积计算公式等,还是可以的,但教学时也要注意使学生理解公式的来源,防止机械的记忆。
总之,简单应用题教学生分类型记公式,涉及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民族素质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一些深入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教师为了让学生能广泛参与,一有问题,不管合适与否,难易如何,都要学生合作讨论,似乎只有让学生合作讨论,才能解决问题,造成:1、讨论的效果不佳,方式方法单一,学生逐步感到厌倦。2、提出的问题没有思维容量,或根本不值得讨论,学生没有参与讨论的兴趣,教学时间大量浪费,教学效果事倍功半。
二、紧密联系运算的意义来选择运算方法。在分析数量关系的基础上紧密联系运算的意义(或含义),把对运算的意义(或含义)的理解与应用直接联系起来,很容易确定运算方法。例如,当学生分析出要把两个数合并(结合应用题内容具体分析,如上面求白兔的只数的应用题),就联想到用加法;当分析出要从一个数里去掉一部分,就联想到用减法;当分析出要求几个几是多少,就联想到用乘法;当分析出要把一个数平均分成几份求一份是多少或者求一个数里有几个另一个数,就联想到用除法。对于分数应用题也是一样,当分析出要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联想到一个数乘以分数的意义,可以确定用乘法;反过来当分析出一个数(未知数)的几分之几等于多少(已知),要求未知的数(如上面求果树的总棵数的应用题),联想到可直接列方程解,或联想到分数除法的意义,可确定用除法。由于运算的意义(或含义)与分析应用题的数量关系建立起直接联系,学生在解答应用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加深对运算意义(或含义)的理解,一方面学会应用运算的意义(或含义)来解题,从而提高学生自觉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正确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检验的良好习惯。解答简单应用题同进行四则计算一样,也要注意培养检验的习惯,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解题的正确率,另一方面可以为培养检验复合应用题的能力打下初步基础。检验应用题要比检验四则计算复杂一些,首先要重新读题,分析已知条件和所求的问题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然后再看列式、计算、答案是否正确。较高年级还可以通过改编应用题并解答来进行检验。通过检验还可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对解答结果的负责态度和自信心。
实践表明,很多城乡的教师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教学,收到良好的效果,学生容易接受,解题的正确率高,灵活应用知识的能力较强。但是也有一些教师采用另一种教学方法,即教给学生区分应用题类型,运用解题公式,结果给学生增加了学习难度,出现死记硬套的现象。目前对这个问题还有争论,下面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1)从数学本身看,把简单应用题划分的类型以及概括的解题公式是否科学,还值得研究。简单应用题的内容范围很广,从科学的角度说,研究它的分类是完全可以的,实际上美、日等国也有些数学教育工作者对简单应用题进行分类。但是如何分类差异较大,目前国内流行的分类也不完全一致,因此这还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例如现代数学用笛卡尔积定义乘法,有些实际问题就不好区分被乘数和乘数。而这类问题就没有包括在目前流行的分类之中。把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作为一个类型题也欠妥当,因为一个数乘以分数的意义就是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这样的应用题不过是分数乘法的意义的直接应用,根本没有什么分类型的问题。至于有些解题公式是否正确地全面地反映实际也值得研究。例如,所谓“标准量×分率=部分量”,容易使学生误解“部分量”都是小于“标准量”的,从而导致判断哪个量是“标准量”的错误。而且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要应用一个数乘以分数的意义就能解决,因此这种公式是多余的。
(2)从学生的认知特点来看,也值得研究。低年级学生的认知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教学解应用题同教学其它数学知识一样,也应结合操作、直观,使学生掌握应用题的分析和解答方法,而不宜教给抽象类型、公式,否则学生不理解,就容易死记硬套。在教学实践中常常看到,学生会解答一道应用题,却说不出是“部分数+部分数=总数”,还是“总数-部分数=部分数”。遇到两步应用题就更加困难。
(3)从现代数学论的原则看,要教学生理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才能实现最大迁移;强调思维过程,要从以记忆为主的教学方法转到以思维为主的教学方法;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探究能力。而以教分类型、记公式为主的教学方法正好与上述的原则相违背,妨碍学生对数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束缚学生的思维。
当然,提出简单应用题教学不宜分类型记公式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教给学生公式。对某些内容在适当的时候教给学生必要的公式,如面积、体积计算公式等,还是可以的,但教学时也要注意使学生理解公式的来源,防止机械的记忆。
总之,简单应用题教学生分类型记公式,涉及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民族素质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一些深入的探讨,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