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延安市规划设计院 陕西延安 716000
摘要:本文分析了城市防灾的意义,阐述了城市防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城市防灾做法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城市防灾;意义;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1、城市防灾意义
城市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集聚的中心,一旦城市发生灾害,如果防灾系统难以达到要求,将会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城市作为一个人口和生产资料的聚居地,又是一个和谐完善的生态系统,有效避免自然灾害,将有助于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
安全性的要求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前提。纵观历史,不论什么样的社会,如果年年战乱,自然灾害频繁,而人民的生活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都没有,和谐、融洽便是天方夜谭。所以要切实提高城市的防灾水平,从技术,体制,以及管理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谐社会才得以真正的建立。
据统计,在我国,目前地震烈度大于等于七的城市月占总城市的45%,而《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全国70%[1]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和75%以上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展灾害都十分严峻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区”。
由此看来,各大城市均在不同程度上面临各种的自然灾害的挑战,建立有效而长远稳定的防灾系统,对于维护城市安定,人民安全至关重要。
2、城市防灾存在的问题
2.1城市防灾立法滞后
防灾立法是在國外已经成为相当普遍,发展成为相当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日本就曾颁布诸如《灾害救助法》之类的相关法律30多部,同时,政府每年出资其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用于城市防灾系统的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本国防灾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相对来说,在中国对于城市防灾的立法则相对滞后,立法活动虽然已经开始,但是立法活动却体现了覆盖面单一、狭窄、不成熟的特点,同时至今尚未形成国家防灾的统一大法。这样就给城市防灾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国家的防灾资金难以得到重点使用。立法活动的缺失,使得相关防灾工作的组织处于无保障的地位,也为今后防灾体制的改革带来了不利。
2.2城市防灾工作缺乏协调性
在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制的情况下,我国的防灾工作基本上分部门管理的模式进行的。这样部门铁条问题就显得十分突出,究竟该以哪个部门的意见为主,因为没有统一的定论,所以常常会引起各部门之间的严重分歧,甚至在问题出现时,各方开始推卸责任。而且,面对突发性灾难时,由于信息交流不及时,同时人心涣散,往往对灾害措施不及,难以应对。08年大雪灾就暴露出我国在应急防灾方面的落后。政府几乎各个部门都有应急预案,这次灾害实实在在地检验了各级的应急预案。然而,灾害来临后,却反映出预案的可操作性差。同时,各地区、各部门预案之间不协调,统一协调能力也不如人意。雪灾发生时,据悉,全国人大财经委到贵州黔南州调查时发现,特大暴雪造成了该地区交通的堵塞。但是由于当地政府采取了相关办法,比如“警车开道、重车压冰,货车在前、客车在后,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等措施,结果有效地疏散了公路上堆积的大量车辆。有人曾经指出:这个问题值得公安部、交通部反思,考虑如何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服务,减少堵车现象的发生。所以应急灾害时,部门协调显得格外重要。
2.3城市防灾科学技术总水平较为落后
防灾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防灾科技水平的提高,良好的科技是健全防灾体系的有力基础,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防灾技术较为单一,片面,并且因为缺乏对灾害的深度分析与研究,防灾技术往往较为粗浅,深度不够。而防灾技术的落后其根源在于对于科研经费的投入过少,缺乏足够的经费,导致技术水平跟不上,影响到防灾体系改进。同时教育的落后也是其根源之一,高校人才缺乏实际动手能力,无法推动技术的革新,创新性不够,矛盾突出。
2.4城市防灾教育落后,缺乏防灾减灾意识
日本是在防灾教育方面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个国家。2003年日本北海道爆发了大地震,而令人惊奇的日本政府却没有因此蒙受太大的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日本对国民的放在教育做得很好,持久而凸显了效果。日本的灾害频繁,大量的火山,伴随着地震,海啸,泥石流给人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日本的城市防灾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建立完善的城市防灾体系,健全完善城市防灾机构,大力教育以提高公民防灾意识。日本将9月1日定位全国防灾日,8月3日所在的那一周定位城市防灾周。另外开展了大量的志愿活动,给国民提供现场模拟的机会,对国民进行必要的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了国民的自救能力。
在我国,综观我国各城市,不论是政府还是学校很少举办相关的防灾教育活动。因为没有相关的训练,当诸如火灾,台风到来时,国民往往手忙脚乱,缺乏足够的自救的认识,同时,教育跟不上,加上国民对于城市灾难认识较少,在公共场合对突发灾难很少考虑到,盲目逃生,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3、城市防灾做法改进意见
3.1加大城市防灾立法工作
现阶段法律缺失给城市防灾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我们要加大对于专项灾害的立法。同时也应加强综合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扩大法规的覆盖面积,在深度和广度上是法规与防灾体系有机结合,还应加强对与协调性法规的制定,使得相关部门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活动,同时也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不会再出现推卸责任,面对突发灾难无可奈何的局面了。制定的法律还要形成自己的体系结构,否则实际操作起来十分困难,往往会出现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
3.2大力发展高科技减灾产业
加大科技投入是提高防灾水平的有效途径,可是究竟如何将科技用到防灾中去呢?不仅是在防灾技术上的突破,也要通过高科技发展减灾产业,相关的减灾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帮助群众进行防灾,同时也可以促进科技进步,带动经济发展。减灾产业的发展,使得防灾救灾活动有了切实的物质保障,也使得防灾救灾工作效率大大的提高了。
3.3加快建设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
我国的防灾救灾管理部门存在分工重复,工作冗余,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一些国外的做法,在管理方面需要建立统一的防灾减灾指挥中心,作为领导中心,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行动,采取一些好的做法,将政府部门与指挥中心进行合并,使之功能优化,同时利用政府的影响力完善防灾救灾工作。该综合管理机构,应具有高度的协调能力,同时能够形成科学的决策,引导防灾救灾工作向着更加有效高效的方向来发展。
3.4对市民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教育
防灾意识落后是目前存在的潜在危险之一,在城市灾难到来时如何快速有效求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我们要吸取去日本的经验,定时开展全社会范围内的志愿活动,以防灾救灾为主题,多进行相关的实战演练,以模拟现场的方式提高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应加大宣传,通过电视媒体,相关海报等想百姓宣传普及救灾知识,使得群众在面临危险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选择。
参考文献:
[1]叶麟珀.城市房在公园规划设计研究—以北京市防灾公园规划建设为例.硕士学位论文,2009(06);
[2]李景奇 夏季.城市防灾公园规划研究.中国园林,2007(07);
[3]吕元.城市防灾空间系统规划策略研究.博士学位论文,2004(11);
[4]阮浩铭.城市防灾学建立的意义及其发展方向.湖南农机,2007(03);
[5]王秋英.城市公园防灾机能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5(01);
[6]郑 曦 孙晓春.城市绿地防灾规划建设和管理探讨———基于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思考.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
[7]金磊.对城市综合防灾的几点建议.北京规划建设,1998(05)
摘要:本文分析了城市防灾的意义,阐述了城市防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城市防灾做法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城市防灾;意义;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1、城市防灾意义
城市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集聚的中心,一旦城市发生灾害,如果防灾系统难以达到要求,将会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城市作为一个人口和生产资料的聚居地,又是一个和谐完善的生态系统,有效避免自然灾害,将有助于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
安全性的要求是一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前提。纵观历史,不论什么样的社会,如果年年战乱,自然灾害频繁,而人民的生活连最基本的安全保障都没有,和谐、融洽便是天方夜谭。所以要切实提高城市的防灾水平,从技术,体制,以及管理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谐社会才得以真正的建立。
据统计,在我国,目前地震烈度大于等于七的城市月占总城市的45%,而《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全国70%[1]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和75%以上工农业产值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展灾害都十分严峻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区”。
由此看来,各大城市均在不同程度上面临各种的自然灾害的挑战,建立有效而长远稳定的防灾系统,对于维护城市安定,人民安全至关重要。
2、城市防灾存在的问题
2.1城市防灾立法滞后
防灾立法是在國外已经成为相当普遍,发展成为相当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日本就曾颁布诸如《灾害救助法》之类的相关法律30多部,同时,政府每年出资其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用于城市防灾系统的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本国防灾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相对来说,在中国对于城市防灾的立法则相对滞后,立法活动虽然已经开始,但是立法活动却体现了覆盖面单一、狭窄、不成熟的特点,同时至今尚未形成国家防灾的统一大法。这样就给城市防灾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国家的防灾资金难以得到重点使用。立法活动的缺失,使得相关防灾工作的组织处于无保障的地位,也为今后防灾体制的改革带来了不利。
2.2城市防灾工作缺乏协调性
在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制的情况下,我国的防灾工作基本上分部门管理的模式进行的。这样部门铁条问题就显得十分突出,究竟该以哪个部门的意见为主,因为没有统一的定论,所以常常会引起各部门之间的严重分歧,甚至在问题出现时,各方开始推卸责任。而且,面对突发性灾难时,由于信息交流不及时,同时人心涣散,往往对灾害措施不及,难以应对。08年大雪灾就暴露出我国在应急防灾方面的落后。政府几乎各个部门都有应急预案,这次灾害实实在在地检验了各级的应急预案。然而,灾害来临后,却反映出预案的可操作性差。同时,各地区、各部门预案之间不协调,统一协调能力也不如人意。雪灾发生时,据悉,全国人大财经委到贵州黔南州调查时发现,特大暴雪造成了该地区交通的堵塞。但是由于当地政府采取了相关办法,比如“警车开道、重车压冰,货车在前、客车在后,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等措施,结果有效地疏散了公路上堆积的大量车辆。有人曾经指出:这个问题值得公安部、交通部反思,考虑如何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服务,减少堵车现象的发生。所以应急灾害时,部门协调显得格外重要。
2.3城市防灾科学技术总水平较为落后
防灾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防灾科技水平的提高,良好的科技是健全防灾体系的有力基础,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防灾技术较为单一,片面,并且因为缺乏对灾害的深度分析与研究,防灾技术往往较为粗浅,深度不够。而防灾技术的落后其根源在于对于科研经费的投入过少,缺乏足够的经费,导致技术水平跟不上,影响到防灾体系改进。同时教育的落后也是其根源之一,高校人才缺乏实际动手能力,无法推动技术的革新,创新性不够,矛盾突出。
2.4城市防灾教育落后,缺乏防灾减灾意识
日本是在防灾教育方面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个国家。2003年日本北海道爆发了大地震,而令人惊奇的日本政府却没有因此蒙受太大的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日本对国民的放在教育做得很好,持久而凸显了效果。日本的灾害频繁,大量的火山,伴随着地震,海啸,泥石流给人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日本的城市防灾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建立完善的城市防灾体系,健全完善城市防灾机构,大力教育以提高公民防灾意识。日本将9月1日定位全国防灾日,8月3日所在的那一周定位城市防灾周。另外开展了大量的志愿活动,给国民提供现场模拟的机会,对国民进行必要的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了国民的自救能力。
在我国,综观我国各城市,不论是政府还是学校很少举办相关的防灾教育活动。因为没有相关的训练,当诸如火灾,台风到来时,国民往往手忙脚乱,缺乏足够的自救的认识,同时,教育跟不上,加上国民对于城市灾难认识较少,在公共场合对突发灾难很少考虑到,盲目逃生,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3、城市防灾做法改进意见
3.1加大城市防灾立法工作
现阶段法律缺失给城市防灾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我们要加大对于专项灾害的立法。同时也应加强综合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扩大法规的覆盖面积,在深度和广度上是法规与防灾体系有机结合,还应加强对与协调性法规的制定,使得相关部门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活动,同时也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不会再出现推卸责任,面对突发灾难无可奈何的局面了。制定的法律还要形成自己的体系结构,否则实际操作起来十分困难,往往会出现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
3.2大力发展高科技减灾产业
加大科技投入是提高防灾水平的有效途径,可是究竟如何将科技用到防灾中去呢?不仅是在防灾技术上的突破,也要通过高科技发展减灾产业,相关的减灾产品一方面可以有效帮助群众进行防灾,同时也可以促进科技进步,带动经济发展。减灾产业的发展,使得防灾救灾活动有了切实的物质保障,也使得防灾救灾工作效率大大的提高了。
3.3加快建设防灾减灾综合管理机构
我国的防灾救灾管理部门存在分工重复,工作冗余,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所以我们可以一些国外的做法,在管理方面需要建立统一的防灾减灾指挥中心,作为领导中心,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行动,采取一些好的做法,将政府部门与指挥中心进行合并,使之功能优化,同时利用政府的影响力完善防灾救灾工作。该综合管理机构,应具有高度的协调能力,同时能够形成科学的决策,引导防灾救灾工作向着更加有效高效的方向来发展。
3.4对市民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教育
防灾意识落后是目前存在的潜在危险之一,在城市灾难到来时如何快速有效求生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我们要吸取去日本的经验,定时开展全社会范围内的志愿活动,以防灾救灾为主题,多进行相关的实战演练,以模拟现场的方式提高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应加大宣传,通过电视媒体,相关海报等想百姓宣传普及救灾知识,使得群众在面临危险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选择。
参考文献:
[1]叶麟珀.城市房在公园规划设计研究—以北京市防灾公园规划建设为例.硕士学位论文,2009(06);
[2]李景奇 夏季.城市防灾公园规划研究.中国园林,2007(07);
[3]吕元.城市防灾空间系统规划策略研究.博士学位论文,2004(11);
[4]阮浩铭.城市防灾学建立的意义及其发展方向.湖南农机,2007(03);
[5]王秋英.城市公园防灾机能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5(01);
[6]郑 曦 孙晓春.城市绿地防灾规划建设和管理探讨———基于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思考.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8;
[7]金磊.对城市综合防灾的几点建议.北京规划建设,19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