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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2009年颁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城市更新机制,形成了充分市场化的更新发展模式。但从"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来看,出现了更新结构失衡、更新容量超限、更新配套不足、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影响了城市更新综合效能的发挥。鉴于既有更新机制在城市统筹与公共利益方面的关注不足,深圳市"十三五"更新规划明确了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平衡发展的思路,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原则下,政府角色从"积极不干预"转向"积极调控",针对性地提出了实施更新统筹规划、强化更新分区管控、搭建更新预警机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