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仲裁角度谈《海商法》的修改

来源 :中国远洋海运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vkisaher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仲裁角度来看,我认为修改《海商法》中的以下规定有助于促进仲裁的发展:rn1. 增加关于强制适用我国《海商法》的规定rn赋予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强行法的性质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例如,《澳大利亚海上货物运输法》第11条规定:“提单或类似所有权凭证的当事人,凡与从澳大利亚任何地点向澳大利亚以外的任何地点运输货物有关的,均被视为是有意按照起运地的现行法律订立合同.”《美国海上货物运输法》第13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中自美国出口或向美国经海陆运输的一切合同.”
其他文献
《海商法》的修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中的一些重点问题值得我们讨论和研究.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如何通过修改《海商法》获得
期刊
期刊
2002 年7 月14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中办发 [2002]14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推行村民自治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国有大型石油企业如何借助资本市场,用活、用足股权分置改革政策,以创新思维深化企业的资本运营,加快推进存续资产和业务融入资本市场的进程? How can state-owned large pe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