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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绝大多数地方的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善于把握机遇迎接挑战,使自己的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有相当一些地方的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善于把握机遇,跟不上改革的步伐,被改革的大潮所淘汰,有的法律服务所在改革大潮的冲击下解体了,还有一部分所是“死”不了,但“活”下去也很艰难.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关键还是很多关系本:处理好。笔者通过对随州市的先进所和后进所的调查分析,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十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