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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底泥与流动水相的边界环境为研究对象,应用苏州河底的释放与耗氧规律,在控制地面水水质标准的环境基础上拟定了底泥评价分级标准,将评价的有机污染指标确定为未污染,污染、重污染底泥的类型级别。应用拟定的分级标准对苏州河的污染底泥进行评价,指出若对属于重类型的部分河段底泥进行整治,则整个市区段底泥释放至水相的深度,将接近地面水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