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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8日上午,家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三道河子镇的邵XX在离其住处附近金沟河水管所的一座废弃平房内发现一具无头尸体,随即报警。现场留有一具无头男性尸体,头颅被从颈部割下后不知去向,现场发现有明显的两人足迹,判断为一人作案且作案时带有手套。现场几乎没有留下重要价值的线索,反映出凶手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沙湾县城是一个宁静的小城,在人口聚集区居然发生如此恶性的杀人碎尸案实属罕见,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