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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1月4日证监许可[2012]4号上海久事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上海久事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沪久[2011]13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