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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学校要想教育好学生,就得与家庭紧密配合。就班主任的人际关系而言,与学生家长的关系是最需正确处理的关系之一。两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有着重要的、直接的和现实的意义。为此,教育部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这一规定对教师与家长的关系作出了明确规范,是教师处理与学生家长的重要指针和依据。尊重家长,即要求教师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家校合作是教育好学生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