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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研究生培养一改过去严格实行的“导师负责制”,开始采取所谓“导师组”体制。这种“集体导师制”弊大于利,最主要的问题是,它采取的实质上是一种“本科化”的培养模式。如果导师的责任心稍有欠缺(在当前导师水平缺乏严格的考量机制和导师教学过错缺乏追究机制的情况下,这种责任心的欠缺还是相当普遍的),那么对研究生的学习较少关心督促、基本放任自流的情况也就不是个别现象了。于是,在这样同一个知识背景和学术平台上培养出来的研究生,自然是批量化、共性化、平均化的。为此,笔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