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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恶搞风潮导致五花八门的恶搞作品出世。如恶搞视频:《春运帝国》、《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恶搞音频:PK黄健翔;恶搞图片:安迪名人排行榜……其取材之广,手法之多,创意之怪。为之赢得了大批的拥趸,同时也引起了主流媒体及学界的关注。
迄今为止,人们关注较多的是恶搞作为一种媒介文化现象对社会的意义,或肯定或担忧。持肯定意见的人们认为,在对原文本进行恶搞的背后,隐藏的是大众与原文本之间权力关系的变化。此时,原文本不再是由一个高高在上的生产者或艺术家所创造的东西,而是一种可以被偷袭或被盗取的文化资源。而大众也不再是愿意接受原文本而被传统信念培植的群体,他们可以通过戏仿、拼贴的方式来颠覆正统意识形态和解放思想。这一举措不仅使他们找到了对抗商业同质化的武器,还具有重建人文价值的重大意义。而担忧的人们则认为,对经典的、主流的文化进行嬉皮笑脸的甚至是恶意的改写,满足的是人们一时的低级趣味,从长远看,不利于传统文化及价值观的传承,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控制乃至禁止。然而,无论是在人们额首相庆文化民主之时,还是在人们忧心忡忡讨论文化堕落之时,恶搞的面貌已因为商业元素的渗透而悄悄地发生了改变,这最为明显地体现在对“解说门事件”的恶搞上。
恶搞作为一种营销手段
2006年6月黄健翔“解说门事件”发生后,精明的商家迅速将“黄腔”制成手机彩铃全面上线,短短数日里,各大网站出现了黄氏解说的多版彩铃,方言版、说唱版、摇滚版、嗲女版,“芙蓉姐姐普通话版”、“中国VS日本版”等等。据业内人士推算,此类彩铃在两三天内大概有10万人次下载,如果以每条2元计算,“解说门事件”所催生的网站下载收益将超过百万。顷刻间,“黄氏事件”就完成了从“娱乐”到“生产力”,从“欢笑”到“财富”的价值跨越。
可见,在经济利益主导的现代消费社会,一切事物皆有可能卷入商业的漩涡。事实上,恶搞的商业价值在电影业早有表现。模仿知名电影中的经典段落、场景、人物和台词,对其进行重新诠释,表达对原作的调侃或致敬,由此形成的戏仿是电影业一种很常规的喜剧手法。由此诞生的恶搞喜剧片更是电影业的一大卖座法宝。恶搞,一来可以作为喜剧噱头为影片赢得观众,二来被恶搞的对象都是知名电影或观众十分熟悉的段子,这保证了恶搞作品将原作培养出来的观众尽收囊中。电影业的商业运作技巧为其他商业机构利用恶搞牟利提供了灵感。
在“注意力经济”的时代,网络媒体必须通过传播与众不同的、富有趣味性的信息,来提高网页的点击率,从而把受众的注意力转手出售给广告商并获得利润。恶搞文化以其特有的搞笑反讽、幽默诙谐在网上有着广大的受众基础,这对网站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传媒学者迈克·格劳迪说:“越是大的公司,就越是对‘恶搞’持宽容的态度,因为他们认识到,如果能够让受众或者是顾客提交自己的想法和内容,才能够和他们形成良性的互动,品牌的认知度也会随之提高。”于是便有了“六间房”网站赞助胡戈推出《鸟笼山剿匪记》。借助胡戈“馒头”事件带来的连锁反应,截至2006年9月初,“鸟笼山”的点击率次数超过百万,“六间房”网站最高达到每小时1万次的点击率,一度引发网站瘫痪。在商业大潮中,实用主义与消费主义通过恶搞大获全胜,恶搞为商家创造的商机与利润不可限量。
恶搞作为创业致富的新途径
在恶搞成为一种成熟的文化现象后,同时也成了新生代创业致富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恶搞玩家们大多是具有主动的媒介接近意识,善于利用媒介技能来满足自身需求的中间阶层,由于电脑的普及和数码技术的发展,使他们很快成为传媒生产领域的新兴力量。但是,与拥有媒介控制权,引领媒介发展潮流,决定社会舆论导向的强势阶层相比,他们不具备媒介资源的优先使用权,也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来承受“玩票”带来的风险,甚至他们唯一的技术优势也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向强势阶层靠拢,与资本结合将是他们的生存之道。于是,一些玩家在恶搞获得了一定知名度后,以此作为筹码接受商业势力的收编,与其展开合作或成为其中的一员。如后舍男生签约太和麦田,晋升娱乐圈,成为专职的恶搞者。而胡戈则与某房地产公司签约,以生活在高尚住宅区的白领生活为原型,拍摄他的第一部商业视频短片。他从网民中海选演员,在网上征集剧本、语录,俨然将恶搞套上了商业化运作的“铸模”。
对于玩家们而言,资本,这一挥之不去的结构阴影,导致了他们选择上的悖论:本想通过生产新的、对抗性的文本以示对文化工业所生产的文本的不满,通过信息的私人交换与免费使用逃离市场与利润的直接捆绑;但是,当资本以真诚的态度、广阔的胸襟表示愿意重新接纳这群离家出走的孩子时,他们便会乖巧地投向资本的怀抱。更有一些玩家借恶搞出位,打着恶搞的幌子推销自我,向资本献媚。凡此种种,无不说明恶搞已成为玩家们自我增值的绝佳途径。
恶搞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思考
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大众传播体系显然具有双重性,既是文化意义的工业,也是商品的生产。在商业语境中,意识形态成为次于交换价值的传播工业的副产品,在必要的时候,意识形态也会被商业势力收编成为直接的消费对象。资本具有不可比拟的吞噬能力,将千奇百怪的物品以及神圣或反神圣、经典或非经典、审美或反审美的各类文化都裹挟其中。用学者戴锦华的话来说:“目前,传媒与不断成熟中的文化市场已经开始显现出一个异常健硕的胃口:消化一切难于消化的原材料,吐出可供即时消费的噱头或快餐。”恶搞文化借助表面个性化(反叛的、民众的、激情的、自由的)和本质同一化(吸引注意力,获得利润)的巧妙结合,有可能比其他精英文化更具有商业号召力。
如今已有了恶搞经济一说,它指针对人们所熟知的领域、作品、习惯、观念、言论、时事或历史等内容,采取非常规手段来表现、评议,以博取人们从新角度予以认同或思考的带有商业运作色彩的经济现象。有专家预计,网络恶搞短片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电影短片,而恶搞文化将开启一个新的创意产业形态。
无论其发展如何,笔者认为,恶搞已从一件单纯的文化革命事件演变为一场热闹的文化消费事件,渐渐远离了其最初的文化语境,融入到了商业潮流中,成为媒介经济的一种时尚化表演。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 杨春兰
迄今为止,人们关注较多的是恶搞作为一种媒介文化现象对社会的意义,或肯定或担忧。持肯定意见的人们认为,在对原文本进行恶搞的背后,隐藏的是大众与原文本之间权力关系的变化。此时,原文本不再是由一个高高在上的生产者或艺术家所创造的东西,而是一种可以被偷袭或被盗取的文化资源。而大众也不再是愿意接受原文本而被传统信念培植的群体,他们可以通过戏仿、拼贴的方式来颠覆正统意识形态和解放思想。这一举措不仅使他们找到了对抗商业同质化的武器,还具有重建人文价值的重大意义。而担忧的人们则认为,对经典的、主流的文化进行嬉皮笑脸的甚至是恶意的改写,满足的是人们一时的低级趣味,从长远看,不利于传统文化及价值观的传承,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予以控制乃至禁止。然而,无论是在人们额首相庆文化民主之时,还是在人们忧心忡忡讨论文化堕落之时,恶搞的面貌已因为商业元素的渗透而悄悄地发生了改变,这最为明显地体现在对“解说门事件”的恶搞上。
恶搞作为一种营销手段
2006年6月黄健翔“解说门事件”发生后,精明的商家迅速将“黄腔”制成手机彩铃全面上线,短短数日里,各大网站出现了黄氏解说的多版彩铃,方言版、说唱版、摇滚版、嗲女版,“芙蓉姐姐普通话版”、“中国VS日本版”等等。据业内人士推算,此类彩铃在两三天内大概有10万人次下载,如果以每条2元计算,“解说门事件”所催生的网站下载收益将超过百万。顷刻间,“黄氏事件”就完成了从“娱乐”到“生产力”,从“欢笑”到“财富”的价值跨越。
可见,在经济利益主导的现代消费社会,一切事物皆有可能卷入商业的漩涡。事实上,恶搞的商业价值在电影业早有表现。模仿知名电影中的经典段落、场景、人物和台词,对其进行重新诠释,表达对原作的调侃或致敬,由此形成的戏仿是电影业一种很常规的喜剧手法。由此诞生的恶搞喜剧片更是电影业的一大卖座法宝。恶搞,一来可以作为喜剧噱头为影片赢得观众,二来被恶搞的对象都是知名电影或观众十分熟悉的段子,这保证了恶搞作品将原作培养出来的观众尽收囊中。电影业的商业运作技巧为其他商业机构利用恶搞牟利提供了灵感。
在“注意力经济”的时代,网络媒体必须通过传播与众不同的、富有趣味性的信息,来提高网页的点击率,从而把受众的注意力转手出售给广告商并获得利润。恶搞文化以其特有的搞笑反讽、幽默诙谐在网上有着广大的受众基础,这对网站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传媒学者迈克·格劳迪说:“越是大的公司,就越是对‘恶搞’持宽容的态度,因为他们认识到,如果能够让受众或者是顾客提交自己的想法和内容,才能够和他们形成良性的互动,品牌的认知度也会随之提高。”于是便有了“六间房”网站赞助胡戈推出《鸟笼山剿匪记》。借助胡戈“馒头”事件带来的连锁反应,截至2006年9月初,“鸟笼山”的点击率次数超过百万,“六间房”网站最高达到每小时1万次的点击率,一度引发网站瘫痪。在商业大潮中,实用主义与消费主义通过恶搞大获全胜,恶搞为商家创造的商机与利润不可限量。
恶搞作为创业致富的新途径
在恶搞成为一种成熟的文化现象后,同时也成了新生代创业致富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恶搞玩家们大多是具有主动的媒介接近意识,善于利用媒介技能来满足自身需求的中间阶层,由于电脑的普及和数码技术的发展,使他们很快成为传媒生产领域的新兴力量。但是,与拥有媒介控制权,引领媒介发展潮流,决定社会舆论导向的强势阶层相比,他们不具备媒介资源的优先使用权,也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来承受“玩票”带来的风险,甚至他们唯一的技术优势也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向强势阶层靠拢,与资本结合将是他们的生存之道。于是,一些玩家在恶搞获得了一定知名度后,以此作为筹码接受商业势力的收编,与其展开合作或成为其中的一员。如后舍男生签约太和麦田,晋升娱乐圈,成为专职的恶搞者。而胡戈则与某房地产公司签约,以生活在高尚住宅区的白领生活为原型,拍摄他的第一部商业视频短片。他从网民中海选演员,在网上征集剧本、语录,俨然将恶搞套上了商业化运作的“铸模”。
对于玩家们而言,资本,这一挥之不去的结构阴影,导致了他们选择上的悖论:本想通过生产新的、对抗性的文本以示对文化工业所生产的文本的不满,通过信息的私人交换与免费使用逃离市场与利润的直接捆绑;但是,当资本以真诚的态度、广阔的胸襟表示愿意重新接纳这群离家出走的孩子时,他们便会乖巧地投向资本的怀抱。更有一些玩家借恶搞出位,打着恶搞的幌子推销自我,向资本献媚。凡此种种,无不说明恶搞已成为玩家们自我增值的绝佳途径。
恶搞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思考
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大众传播体系显然具有双重性,既是文化意义的工业,也是商品的生产。在商业语境中,意识形态成为次于交换价值的传播工业的副产品,在必要的时候,意识形态也会被商业势力收编成为直接的消费对象。资本具有不可比拟的吞噬能力,将千奇百怪的物品以及神圣或反神圣、经典或非经典、审美或反审美的各类文化都裹挟其中。用学者戴锦华的话来说:“目前,传媒与不断成熟中的文化市场已经开始显现出一个异常健硕的胃口:消化一切难于消化的原材料,吐出可供即时消费的噱头或快餐。”恶搞文化借助表面个性化(反叛的、民众的、激情的、自由的)和本质同一化(吸引注意力,获得利润)的巧妙结合,有可能比其他精英文化更具有商业号召力。
如今已有了恶搞经济一说,它指针对人们所熟知的领域、作品、习惯、观念、言论、时事或历史等内容,采取非常规手段来表现、评议,以博取人们从新角度予以认同或思考的带有商业运作色彩的经济现象。有专家预计,网络恶搞短片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电影短片,而恶搞文化将开启一个新的创意产业形态。
无论其发展如何,笔者认为,恶搞已从一件单纯的文化革命事件演变为一场热闹的文化消费事件,渐渐远离了其最初的文化语境,融入到了商业潮流中,成为媒介经济的一种时尚化表演。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 杨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