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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九三学社平顶山市委事实:随着职业学校规模的扩大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生产第一线见习或顶岗实习的时间将越来越多,有时难免会出现因工受伤致残致亡的事故。目前,国家对此类情况的处理尚无统一的规定。河南省的规定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学校和企业各承担一半责任。这样一旦出现事故,动辄赔偿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给学校和企业带来太大的风险和负担,使学校和企业都不敢大胆地安排和接受学生到企业见习或实习,势必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和职业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