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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工程建设的历史已有几千年,但现代意义上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建立是从1988年开始的。本文对我国工程监理现状与发展做了归纳总结。
[关键词]工程监理;现状;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11-01
我国自1988年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通过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对“三监控、三管理、一协调”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就目前来说,监理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去深思。
一、我国工程监理的现状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
但就目前我国建筑监理实情来说:我国持有监理培训证的人员有一万多人,从绝对数字上看人数不少,应该基本能够满足我国建设市场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管理单位没有脱钩,许多持证的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一些设计、施工、管理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单位的文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证但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显得流于形式,没有严格的制度,许多人只报名,但不参加培训,应付了事,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监理质量没有保证。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另外,从目前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来看,也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则无明确的监理规范,使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而众多业主认为,搞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而监理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多家建立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使建设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鉴阶段向完善、成熟阶段。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二、我国工程监理行业所存在的问题
1、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
工程监理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含保修)等阶段。但目前,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进行宏观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战线长,影响因素多,更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与实施,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形成混合型的监理畸形模式
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二是监理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而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直接控制。
3、監理工作不到位
总的表现在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对关键部位和工序需要旁站的未旁站;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应检项目未检;应签认项目未签认。
4、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
5、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
全国约80%以上的监理企业依附于政府、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设计等为母体的事业单位中。大部分监理企业仍未摆脱母体的羁绊,缺乏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不能作为完全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
6、政府监督管理缺乏力度
我国推行建设监理时间不长,监理行业还比较脆弱,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还不够稳固,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引导。
在一些地区由于不能对监理市场进行有效控制,监理工作不到位情况比较严重,监理市场中的一些不正之风得以滋生蔓延,难以保证监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
伴随着加入WTO的脚步,国内建设市场逐步向世界开放,国际建设市场也向我们敞开大门。国监理企业若想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与国际大公司抗衡,就必须有具备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的能力,因此,要参与国际竞争,接轨国际,必须要在我国培育一批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由此,有条件的监理企业要创造机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参与到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竞争中去,实现“走出去”战略,不断汲取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新 ?技术、新经验,努力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发展自己,寻找一条做大做强本企业的路子——项目管理,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相关部门意识到这一点,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转制和重组。企业重组是对企业原有、既有的各类资源要素(包括企业本身),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按照市场经济实施的重新组合,它是在不同企业间对原有、既有的各类资源要素进行重组,但重组又不是简单的资源相加。企业并购是企业重组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它是企业兼并和收购的总称。具体采用何种形式进行监理企业的并购和重组,由并购双方从实力考虑并通过协商决定,最终通过企业之间的联营、并购、整合资源、调整企业内部结构,以实现形式上的转制。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转变是可能的,也是适应形势发展所必须的。监理企业在通过扩大业务范围,改革企业管理模式,补充相应的人、财、物等资源后,便可初步转变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四、 结束语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当前,处于十字路口的监理行业应该如何走,是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亟待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监理;现状;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11-01
我国自1988年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通过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对“三监控、三管理、一协调”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就目前来说,监理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去深思。
一、我国工程监理的现状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
但就目前我国建筑监理实情来说:我国持有监理培训证的人员有一万多人,从绝对数字上看人数不少,应该基本能够满足我国建设市场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管理单位没有脱钩,许多持证的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一些设计、施工、管理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单位的文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证但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显得流于形式,没有严格的制度,许多人只报名,但不参加培训,应付了事,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监理质量没有保证。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另外,从目前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来看,也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则无明确的监理规范,使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而众多业主认为,搞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而监理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多家建立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使建设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鉴阶段向完善、成熟阶段。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二、我国工程监理行业所存在的问题
1、一般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
工程监理应该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的始终,包括投资决策、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含保修)等阶段。但目前,仅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而且许多项目正式开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对工程设计意图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对工程项目周边环境、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人员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边工作边熟悉,也就谈不上从全局进行宏观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战线长,影响因素多,更不利于监理工作顺利开展与实施,监理的技术优势也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形成混合型的监理畸形模式
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业主仍设置较庞大的工程管理部门,监理机构完全从属于业主,驻地监理机构服从于业主方人员的管理;二是监理主要承担或只承担质量控制,而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等由业主方直接控制。
3、監理工作不到位
总的表现在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对关键部位和工序需要旁站的未旁站;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应检项目未检;应签认项目未签认。
4、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
5、监理企业缺乏市场主体地位
全国约80%以上的监理企业依附于政府、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勘察设计等为母体的事业单位中。大部分监理企业仍未摆脱母体的羁绊,缺乏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不能作为完全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
6、政府监督管理缺乏力度
我国推行建设监理时间不长,监理行业还比较脆弱,监理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还不够稳固,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引导。
在一些地区由于不能对监理市场进行有效控制,监理工作不到位情况比较严重,监理市场中的一些不正之风得以滋生蔓延,难以保证监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
伴随着加入WTO的脚步,国内建设市场逐步向世界开放,国际建设市场也向我们敞开大门。国监理企业若想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与国际大公司抗衡,就必须有具备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的能力,因此,要参与国际竞争,接轨国际,必须要在我国培育一批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由此,有条件的监理企业要创造机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参与到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竞争中去,实现“走出去”战略,不断汲取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新 ?技术、新经验,努力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发展自己,寻找一条做大做强本企业的路子——项目管理,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相关部门意识到这一点,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转制和重组。企业重组是对企业原有、既有的各类资源要素(包括企业本身),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按照市场经济实施的重新组合,它是在不同企业间对原有、既有的各类资源要素进行重组,但重组又不是简单的资源相加。企业并购是企业重组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它是企业兼并和收购的总称。具体采用何种形式进行监理企业的并购和重组,由并购双方从实力考虑并通过协商决定,最终通过企业之间的联营、并购、整合资源、调整企业内部结构,以实现形式上的转制。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转变是可能的,也是适应形势发展所必须的。监理企业在通过扩大业务范围,改革企业管理模式,补充相应的人、财、物等资源后,便可初步转变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四、 结束语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当前,处于十字路口的监理行业应该如何走,是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亟待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