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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型集团公司为了实现内部资源有效配置的目的往往会通过内部交易的形式来进行经营活动。这是目前在集团公司发展中一种比较常见的做法,合理高效的集团公司内部交易能够有效促进集团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发挥不同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不遵循内部交易过程中的基本原则,那么内部交易就很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无法发挥应有的效果。因此,本文将从集团公司内部交易相关的公司治理及价格确定问题入手,结合内部交易应注意的基本原则,探讨促进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水平提升的相关举措。
关键词:集团公司 内部交易 价格确定
一、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概述
由于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专业化分工的差别,同时相互之间又存在紧密的业务联系,导致集团公司内部往往会存在有大量的内部交易活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五种形式:(1)产品购销,这是比较常见的内部交易形式,主要发生在集团产业链中上游子公司与下游子公司之间在原材料、产成品方面的交易;(2)集团资产重组时发生的资产转让交易;(3)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借贷活动;(4)专业化服务产生的内部交易,如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后勤服务等;(5)资产租赁活动。
对于集团公司来说,通过有效的内部交易活动能够至少获得以下四点好处。首先,通过内部交易活动能够促进集团各子公司之间的专业分工协作,实现集团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有效配置,以内部市场来降低交易成本。其次,利用内部交易能够实现保护集团自身所拥有知识产权的目的,通过内部信息渠道将知识产权以较低的成本在集团子公司中传递,避免外部组织获取。再则,通过内部交易活动中的内部定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合理避税,主要途径是通过减低高税负地区子公司的产品价格,提高低税负地区子公司的产品价格,从而实现以转移定价为避税手段。最后,利用内部交易活动能够促进初创子公司的发展,在子公司发展设立发展的初期,利用集团内部低成本的资金、技术、人力、原料以及内部市场等优势,有利于实现快速发展。因此,在实际情况中,集团内部交易活动是集团实现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集团公司内部交易的基本原则
对于大型集团公司来说,子公司数量与所涉行业往往比较多,因此集团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内部交易活动比较复杂,为了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平合理性,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内部转移支付均衡原则。转移支付是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的基本功能活动,通过转移支付能够实现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之间优劣势互补,从而实现集团整体竞争优势的提高。但是集团公司内部的转移支付很容易出现“吃大户”的情况,也就是指劣势子公司以远低于正常成本的价格补偿形式来获得优势子公司的资源,或者以远高于正常成本的价格来向优势子公司提供产品服务。这就存在两个问题,首先优势子公司中如果存在其他股东,那么这些股东的利益就会受损;其次,过度的不合理转移支付会降低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导致集团经营风险上升。因此,集团公司的内部转移支付活动应当建立附加利益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要做到必要的收支平衡,这里不一定是在资金上的收支平衡,例如劣势子公司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优势子公司相关资源的同时,补偿以一定的技術、品牌等资产,作为平衡转移支付的附加值。
2.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内部利益共享是集团公司内部不同子公司实现有效合作的基础。由于在实际情况中,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所代表的利益方可能有所不同,如果在内部交易活动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公平的情况,那么就很容易造成集团凝聚力的下降。因此,在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过程中,保证内部利益共享的公平性是实现内部交易合理高效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一原则,最基本的就是要实现内部交易价格的合理制定,保证交易双方应得利益能够满足。
3.内部交易应创造条件实行市场原则。为了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的内部转移支付均衡原则与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就需要在内部交易活动中创造条件实现市场原则。市场原则基本的要求是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基于市场原则的考量,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进行的最终结果应当是实现共赢,也就是说不应当出现内部交易有利于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的情况。除非特殊情况,在内部交易中价格的确定应尽量合乎市场行情,与市场价格可比,甚至在必要时可引入适当的外部竞争者,以确保内部交易价格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在内部交易过程中,集团公司交易双方应实现在市场基础上供与需的价值相对平衡,以市场原则为交易活动进行的基本原则,实现共赢。
三、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合理高效进行的相关举措
1.完善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实际情况中,不合理内部交易活动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集团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方面的失误,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着集团股东层面利益博弈导致内部交易不顺畅的情况。这一情况存在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集团公司治理不规范,特别是在子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无法有效发挥作用,难以实现对股东行为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因此,为了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合理高效进行,就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在股东合资协议、子公司章程上对董事会的运作、议事规则、决策制度上做出妥善合理的安排。在董事会的选举和运作上要充分体现各方股东的利益,同时要确保董事会决策的高效,既避免大股东通过内部交易侵占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小股东违反规则,故意拖延决策,阻碍正常内部交易的进行。
2.建立完善的集团公司内部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的公平公开,对于内部交易信息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披露制度,保证信息向集团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公开。首先需要建立起独立报告披露制度,通过第三方独立机构来对内部交易进行合理的评估。其次,在披露定价政策上加以规范,子公司需在会计报表里对内部交易活动的计算价格、中介机构评估价值或市场公允价格加以披露,进而使会计信息可信度和可比性得以增强,从而实现对子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保护。
3.合理制定内部交易活动的价格。合理制定内部交易活动的价格是实现内部交易活动遵循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的重要基础。目前常见的制定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价格的方法有以下三种。(1)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边际成本计算交易价格;(2)根据合理避税的目标来确定交易价格;(3)以资金成本为基础来确定交易价格。这三种交易价格的确定有各自的应用范围,在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的进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情的基础上进行价格确定。根据价格确定的种类,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还有以下四种价格种类。(1)市场价格,即该交易活动在外部市场环境下进行时,根据供需关系确定的价格,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内部交易价格。(2)协商价格,这一类价格的确定是在外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后有所降低的价格,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偏离市场价格太多。(3)变动成本加固定费用的转移价格,即价格是以该产品变动成本的变化情况加上确定的固定费用作为确定依据。(4)全部成本转移价格,即以产品全成本为交易价格。针对上述四种的交易价格,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以实现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理选择。
四、结语
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是实现集团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高效的内部交易活动能够实现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成本的降低,但是在交易过程如果没有注意内部转移支付均衡原则、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以及市场原则,那么内部交易活动不但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还可能会导致集团内部凝聚力的下降,乃至集团经营活动的混乱。因此,在集团公司的内部交易活动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原则,通过合理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来保证内部交易活动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马施.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企业集团内部产权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7(02).
[2]江灏.对集团内部生产性生物资产与固定资产交易抵消处理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6,(24).
关键词:集团公司 内部交易 价格确定
一、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概述
由于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专业化分工的差别,同时相互之间又存在紧密的业务联系,导致集团公司内部往往会存在有大量的内部交易活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五种形式:(1)产品购销,这是比较常见的内部交易形式,主要发生在集团产业链中上游子公司与下游子公司之间在原材料、产成品方面的交易;(2)集团资产重组时发生的资产转让交易;(3)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借贷活动;(4)专业化服务产生的内部交易,如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后勤服务等;(5)资产租赁活动。
对于集团公司来说,通过有效的内部交易活动能够至少获得以下四点好处。首先,通过内部交易活动能够促进集团各子公司之间的专业分工协作,实现集团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有效配置,以内部市场来降低交易成本。其次,利用内部交易能够实现保护集团自身所拥有知识产权的目的,通过内部信息渠道将知识产权以较低的成本在集团子公司中传递,避免外部组织获取。再则,通过内部交易活动中的内部定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合理避税,主要途径是通过减低高税负地区子公司的产品价格,提高低税负地区子公司的产品价格,从而实现以转移定价为避税手段。最后,利用内部交易活动能够促进初创子公司的发展,在子公司发展设立发展的初期,利用集团内部低成本的资金、技术、人力、原料以及内部市场等优势,有利于实现快速发展。因此,在实际情况中,集团内部交易活动是集团实现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二、集团公司内部交易的基本原则
对于大型集团公司来说,子公司数量与所涉行业往往比较多,因此集团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内部交易活动比较复杂,为了保证交易活动的公平合理性,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内部转移支付均衡原则。转移支付是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的基本功能活动,通过转移支付能够实现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之间优劣势互补,从而实现集团整体竞争优势的提高。但是集团公司内部的转移支付很容易出现“吃大户”的情况,也就是指劣势子公司以远低于正常成本的价格补偿形式来获得优势子公司的资源,或者以远高于正常成本的价格来向优势子公司提供产品服务。这就存在两个问题,首先优势子公司中如果存在其他股东,那么这些股东的利益就会受损;其次,过度的不合理转移支付会降低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导致集团经营风险上升。因此,集团公司的内部转移支付活动应当建立附加利益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要做到必要的收支平衡,这里不一定是在资金上的收支平衡,例如劣势子公司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优势子公司相关资源的同时,补偿以一定的技術、品牌等资产,作为平衡转移支付的附加值。
2.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内部利益共享是集团公司内部不同子公司实现有效合作的基础。由于在实际情况中,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所代表的利益方可能有所不同,如果在内部交易活动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公平的情况,那么就很容易造成集团凝聚力的下降。因此,在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过程中,保证内部利益共享的公平性是实现内部交易合理高效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一原则,最基本的就是要实现内部交易价格的合理制定,保证交易双方应得利益能够满足。
3.内部交易应创造条件实行市场原则。为了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的内部转移支付均衡原则与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就需要在内部交易活动中创造条件实现市场原则。市场原则基本的要求是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基于市场原则的考量,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进行的最终结果应当是实现共赢,也就是说不应当出现内部交易有利于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的情况。除非特殊情况,在内部交易中价格的确定应尽量合乎市场行情,与市场价格可比,甚至在必要时可引入适当的外部竞争者,以确保内部交易价格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在内部交易过程中,集团公司交易双方应实现在市场基础上供与需的价值相对平衡,以市场原则为交易活动进行的基本原则,实现共赢。
三、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合理高效进行的相关举措
1.完善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实际情况中,不合理内部交易活动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集团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方面的失误,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着集团股东层面利益博弈导致内部交易不顺畅的情况。这一情况存在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集团公司治理不规范,特别是在子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无法有效发挥作用,难以实现对股东行为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因此,为了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合理高效进行,就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在股东合资协议、子公司章程上对董事会的运作、议事规则、决策制度上做出妥善合理的安排。在董事会的选举和运作上要充分体现各方股东的利益,同时要确保董事会决策的高效,既避免大股东通过内部交易侵占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小股东违反规则,故意拖延决策,阻碍正常内部交易的进行。
2.建立完善的集团公司内部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的公平公开,对于内部交易信息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披露制度,保证信息向集团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公开。首先需要建立起独立报告披露制度,通过第三方独立机构来对内部交易进行合理的评估。其次,在披露定价政策上加以规范,子公司需在会计报表里对内部交易活动的计算价格、中介机构评估价值或市场公允价格加以披露,进而使会计信息可信度和可比性得以增强,从而实现对子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保护。
3.合理制定内部交易活动的价格。合理制定内部交易活动的价格是实现内部交易活动遵循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的重要基础。目前常见的制定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价格的方法有以下三种。(1)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边际成本计算交易价格;(2)根据合理避税的目标来确定交易价格;(3)以资金成本为基础来确定交易价格。这三种交易价格的确定有各自的应用范围,在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的进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情的基础上进行价格确定。根据价格确定的种类,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还有以下四种价格种类。(1)市场价格,即该交易活动在外部市场环境下进行时,根据供需关系确定的价格,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内部交易价格。(2)协商价格,这一类价格的确定是在外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后有所降低的价格,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偏离市场价格太多。(3)变动成本加固定费用的转移价格,即价格是以该产品变动成本的变化情况加上确定的固定费用作为确定依据。(4)全部成本转移价格,即以产品全成本为交易价格。针对上述四种的交易价格,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以实现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理选择。
四、结语
集团公司内部交易活动是实现集团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高效的内部交易活动能够实现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成本的降低,但是在交易过程如果没有注意内部转移支付均衡原则、内部利益共享公平原则以及市场原则,那么内部交易活动不但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还可能会导致集团内部凝聚力的下降,乃至集团经营活动的混乱。因此,在集团公司的内部交易活动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原则,通过合理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来保证内部交易活动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马施.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企业集团内部产权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7(02).
[2]江灏.对集团内部生产性生物资产与固定资产交易抵消处理的思考[J].现代商业,20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