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汉译本(下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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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汉译本(上册)当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笔者已经另文阐述。写作本评论的原因、参考的版本以及汉译本当中的主要问题,请参阅对该书上册的评论,这里不再赘述。下面仅仅就文字翻译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校勘当中的遗漏和差错提出修正意见。一、文字翻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原著第331页第1段最后3行中的“Der Besitz ist Concerning the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in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of the German Law of German Civil Law (the first volume), I have elaborated another. The reasons for writing this review, the version of the reference and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Chinese translation, please refer to the book on the book’s comments, not repeat them here. Here are just some of the problems in the text translation and correction of the omissions and mistakes made amendments. First, the text of the major problems in translation 1. The original page 331, paragraph 1, the last 3 lines of ”Der Besitz 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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