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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以其快速、便捷等优势,开辟了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理财和移动金融的发展模式。本文在“正面清单”视角下分析互联网金融所取得的巨大发展与成就发展与成就,发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严重滞后于其发展发其发展,主要体现在:监管主体缺位、监管业务缺失、监管法规缺漏、监管手段缺乏。因此,应采取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法规和监管手段、坚持诚信建设和严格监管督察等措施,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与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