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现阶段,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的障碍因素主要体现农业经营方式有待升级、农业信息化水平尚不发达、农业科技体系有待完善以及农业金融模式有待创新等方面。支撑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应从完善农业现代化生产过程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信息体系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立法等方面完善农业立法体系建设。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法制保障;制约因素;发展建议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之一,是第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传统的三次产业结构划分方式通常以农业为代表的第一产业为主体,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贡献居于主导地位。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2%、56%和63%,良种覆盖率超过96%,现代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支撑农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践中,农业经营方式有待升级、农业信息化水平尚不发达、农业科技体系有待完善以及农业金融模式有待创新等因素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主要障碍因素。在我国法制国家建设的伟大进程中,通过立法体系建设打破制约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障碍因素,对促进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及发展环境分析
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過程中,通过现代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的综合利用,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业经营方式的优化、农业发展模式的创新等目标的经济活动过程。因此,通过发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发展低碳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都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对经济发展需要的不断深化,传统的以第一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形态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的战略举措,这一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的战略举措对农业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农业经济的经营上,要求突破传统的简单的农业种植的经济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农业观光、农业旅游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形成农业经济增长的新型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在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上,要求突破传统的粗放型农业经济增长模式,通过技术进步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生产效率提升走集约型农业经济的增长路径。
二、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总体而言,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滞后于西方农业发达国家。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现代过程中的障碍因素主要体现农业经营方式有待升级、农业信息化水平尚不发达、农业科技体系有待完善以及农业金融模式有待创新等方面:
1.我国农业经营方式有待升级
总体而言,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相对落后,一方面,我国农业主要依托传统的种植业生产模式,现代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在农业中的比重较低;另一方面,农产品营销模式主要依托政府托底的营销方式,农户对信息化条件下的农产品网络营销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应用意识不强,极大限制了农产品的营销范围和营销效率。
2.我国农业信息化水平尚不发达
所谓农业信息化,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指导农业的生产和运营,使农业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服务于农业发展的过程。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农业信息化社会的国家,其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美国建立了由农业信息库、农业信息网站、农产品射频识别技术等构成的农业信息化系统,得益于农业信息化水平的高度发展,美国实现了“精确农业”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我国农业科技体系有待完善
科技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美国农业部设立了四大研究中心,3000多个农业推广机构,1200家主要服务于农业领域不同性质的科研机构,承担农业的委托开发、技术转让等工作,共同形成了美国的农业科技体系。我国的农业科技水平相比较弱,科技部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远低于以色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96%、日本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约为80%的发展水平。
4.我国农业金融模式有待创新
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深化,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这就需要金融资本和农业产业资本的有效融合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我国农业生产模式主体上以农户和农业小微企业为主体,这种农业生产的主体结构安排导致农户和农业企业的融资能力相对较弱,主要表现在在以银行为主体的融资模式下,农户由于缺乏有效的保证措施,融资难成为制约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重要瓶颈。
三、支撑农业现代化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建议
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需要建立完备的农业现代化法制体系。支撑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应从完善农业现代化生产过程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信息体系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立法等方面完善农业立法体系建设:
1.完善农业现代化生产过程立法
我国农业发展建立在大量使用化学肥料、耕地严重破坏的基础上,农业经济的模式相对单一、农业生产的效率相对较低,导致农业经济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应通过立法实现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顶层法律体系建设,特别应建立农药、化肥使用等农业相关生产环节的立法和农业碳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法规体系的建设,改观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现象,耕地紧缺与粮食安全矛盾,畜牧发展与饲料不足的困惑,资源不足与过度开发等问题。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法制保障;制约因素;发展建议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之一,是第一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传统的三次产业结构划分方式通常以农业为代表的第一产业为主体,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贡献居于主导地位。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2%、56%和63%,良种覆盖率超过96%,现代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支撑农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践中,农业经营方式有待升级、农业信息化水平尚不发达、农业科技体系有待完善以及农业金融模式有待创新等因素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主要障碍因素。在我国法制国家建设的伟大进程中,通过立法体系建设打破制约农业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障碍因素,对促进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及发展环境分析
农业现代化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過程中,通过现代管理技术和生产技术的综合利用,实现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业经营方式的优化、农业发展模式的创新等目标的经济活动过程。因此,通过发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发展低碳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都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对经济发展需要的不断深化,传统的以第一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形态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和升级产业结构的战略举措,这一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的战略举措对农业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农业经济的经营上,要求突破传统的简单的农业种植的经济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农业观光、农业旅游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形成农业经济增长的新型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在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上,要求突破传统的粗放型农业经济增长模式,通过技术进步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生产效率提升走集约型农业经济的增长路径。
二、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总体而言,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滞后于西方农业发达国家。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现代过程中的障碍因素主要体现农业经营方式有待升级、农业信息化水平尚不发达、农业科技体系有待完善以及农业金融模式有待创新等方面:
1.我国农业经营方式有待升级
总体而言,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相对落后,一方面,我国农业主要依托传统的种植业生产模式,现代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在农业中的比重较低;另一方面,农产品营销模式主要依托政府托底的营销方式,农户对信息化条件下的农产品网络营销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应用意识不强,极大限制了农产品的营销范围和营销效率。
2.我国农业信息化水平尚不发达
所谓农业信息化,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指导农业的生产和运营,使农业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服务于农业发展的过程。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农业信息化社会的国家,其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美国建立了由农业信息库、农业信息网站、农产品射频识别技术等构成的农业信息化系统,得益于农业信息化水平的高度发展,美国实现了“精确农业”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我国农业科技体系有待完善
科技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美国农业部设立了四大研究中心,3000多个农业推广机构,1200家主要服务于农业领域不同性质的科研机构,承担农业的委托开发、技术转让等工作,共同形成了美国的农业科技体系。我国的农业科技水平相比较弱,科技部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远低于以色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96%、日本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约为80%的发展水平。
4.我国农业金融模式有待创新
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深化,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这就需要金融资本和农业产业资本的有效融合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我国农业生产模式主体上以农户和农业小微企业为主体,这种农业生产的主体结构安排导致农户和农业企业的融资能力相对较弱,主要表现在在以银行为主体的融资模式下,农户由于缺乏有效的保证措施,融资难成为制约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重要瓶颈。
三、支撑农业现代化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建议
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目标,需要建立完备的农业现代化法制体系。支撑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应从完善农业现代化生产过程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信息体系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科技创新立法、完善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立法等方面完善农业立法体系建设:
1.完善农业现代化生产过程立法
我国农业发展建立在大量使用化学肥料、耕地严重破坏的基础上,农业经济的模式相对单一、农业生产的效率相对较低,导致农业经济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应通过立法实现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顶层法律体系建设,特别应建立农药、化肥使用等农业相关生产环节的立法和农业碳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法规体系的建设,改观我国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现象,耕地紧缺与粮食安全矛盾,畜牧发展与饲料不足的困惑,资源不足与过度开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