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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市不仅在于其地理意义,更重要的是其对区域发展的经济意义。中心城市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中部地区实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推进中部崛起需要将最具综合比较优势的城市塑造成区域的经济中心。中部地区6个省会城市的中心性等级低于深圳、广州、天津等城市,尚没有出现经济意义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其中武汉的中心性指数最高,但其地理意义上的中心性强于经济意义上的中心性。武汉应当把“中部经济中心”作为自身发展定位,以“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构造中部大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