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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已成共识,但采用什么规则来确定多个代位继承人的应继份,是我国继承立法和理论研究中的一大空缺。目前加拿大具有代表性的四种规则是:按家系代位继承、美国式混合代位继承、按人数代位继承,以及各亲等中按人数代位继承。相比之下,各亲等中按人数代位继承制度较为科学合理,我国应引入该制度来完善《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