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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净亏损的税前弥补是所得税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许多国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企业出现的经营亏损都以一定方式进行弥补,有的可以经营亏损 回,有的可以经营亏损抵后,我国税法与会计中规定企业经营亏损抵后但在进行亏损弥补时,不做单独会计处理。我们认为上述规定有不妥的方面,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