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我省工业高速发展,城市化快速推进,我省农业在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相比,我省农业在组织、计划、品牌等方面仍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能否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农业生产有无计划将影响市场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农产品有无品牌则决定了农民有无价格决定的话语权。因此,加强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成为我省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方向。
对此,王金良等5位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建议,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浙江现代农业。
代表们指出,农业是天然的弱势产业,农民是天然的弱势群体,农业不仅要承担市场风险,还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织来化解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办法。农业合作组织,是开展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宗旨是整合农业要素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益。
代表们建议,我省应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金融合作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使农业的土地、劳力、信息、技术、资金、市场等生产要素得到有效整合。同时,按照浙江实际,应优先发展农业产业类、作业服务类、农产品购销类、农村金融类等专业合作社。
办理结果:开拓创新优化环境推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将上述建议列为2008年的重点建议,交省政府办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省供销社具体承办。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农业厅厅长为组长的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办理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和重点调研,及时沟通协调,认真答复代表。为促进浙江农村合作社的又好又快发展,办理工作小组将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各地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合作社,积极探索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
二、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与家庭经营、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等关系,逐步使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三、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用。以合作社建设为平台,把合作社制度优势引入农业的各个领域,在落实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等方面,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制度优势,放大其功效。
四、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竞争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农业的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农民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同时有针对性地培训农民,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合作社发展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五、进一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争取在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创造更优惠的条件,支持合作社承担农业建设项目,依托合作社承担和落实农业产业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加快农村金融合作改革,继续探索总结坚持合作制原则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有益经验,以监管促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
对此,王金良等5位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建议,要求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加快推进浙江现代农业。
代表们指出,农业是天然的弱势产业,农民是天然的弱势群体,农业不仅要承担市场风险,还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织来化解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办法。农业合作组织,是开展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宗旨是整合农业要素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益。
代表们建议,我省应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金融合作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使农业的土地、劳力、信息、技术、资金、市场等生产要素得到有效整合。同时,按照浙江实际,应优先发展农业产业类、作业服务类、农产品购销类、农村金融类等专业合作社。
办理结果:开拓创新优化环境推进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将上述建议列为2008年的重点建议,交省政府办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省供销社具体承办。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农业厅厅长为组长的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办理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和重点调研,及时沟通协调,认真答复代表。为促进浙江农村合作社的又好又快发展,办理工作小组将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领域。继续鼓励各地组建农业产业型、农产品购销型合作社的同时,积极引导组建农资供应、综合服务等类型的合作社,积极探索在合作社内部开展贷款担保试点。引导合作社向服务业发展,为农户提供全过程服务;向农产品加工业拓展,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分享工业利润;向农产品批发零售业进军,减少中间环节,节约交易费用,分享销售利润。
二、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和服务内容,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与家庭经营、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行业协会等关系,逐步使合作社成为特色优势明显、服务功能健全、规模实力较强、利益联结紧密、运作机制规范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三、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用。以合作社建设为平台,把合作社制度优势引入农业的各个领域,在落实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等方面,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制度优势,放大其功效。
四、进一步提升农民合作社的竞争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合作手段,提高农业的素质和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为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的推广应用提供平台;运用品牌效应扩大产品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农民在参与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中,学习先进种养技能、加工技术和营销技巧,同时有针对性地培训农民,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合作社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提高合作社发展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五、进一步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以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争取在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创造更优惠的条件,支持合作社承担农业建设项目,依托合作社承担和落实农业产业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加快农村金融合作改革,继续探索总结坚持合作制原则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有益经验,以监管促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