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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讨建立乡村医生报酬支付机制及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对福建、贵州、山西、河南4省7县试点乡镇村卫生室和村医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后发现,村医收入在试点乡镇属中上水平,队伍相对稳定,不存在因报酬低而流失的问题,但报酬结构不合理,药品收入比重大,预防保健服务补偿不足,乡村集体补助极少。需采取必要的措施理顺报酬结构,研究合理支付村医报酬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