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加快畜牧生产标准化进程,提高优势畜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改善畜禽生产条件,保障人畜公共卫生安全和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滨州市畜牧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对符合滨州市畜牧发展规划,达到文件(滨牧(2006]36号)规定的基础条件和量化标准的2006年新建或扩建的规模化、标准化饲养场及小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共计90万~140万元,奖励对象为种畜禽场户(前5名)、商品畜禽场户(前30名)、饲养小区(前10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